黄沙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沙腰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企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黄沙腰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沙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遂昌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4 年年底,在全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实战实效中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力量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效能,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小学校(小幼儿园):班级数 6个(不含本数,下同)以下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
(二)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下的诊所、门诊部、托育机构。
(三)小歌舞娱乐场所: 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 OK 厅、游艺厅、足浴店等场所(四)小网吧: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下的网吧、电竞小站。
(五)小旅馆:客房数 50 间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
(六)小餐饮: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
(七)小商店: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下的商店 (商场、超市)。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 200 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煤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醋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六)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教育培训:“九小场所”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线条有关部门和各村网格员直接抓;负责落实辖区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举措。条线有关部门、网格员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指导督促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做好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三)落实责任,形成机制。此次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推动;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力落实“九小场所”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每个场所的监管责任人以及场所安全责任人,随时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重点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四)深化宣传,提升意识。各村网格员、条线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九小场所”综合治理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与“九小场所”经营业主讲清当前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针对“九小场所”火灾特点,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场所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