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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4-05-17 09:19:40 发布机构:遂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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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范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14.55平方公里。涉及两个区块:①城东区块包含连头、龙板山、云峰、毛田洋浩、长濂、金岸、上江、大桥及工业拓展区块,规划面积14.0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环一路,南至溧宁高速,西至牡丹亭路,北至连头矿区、遂昌火车站;②城西区块即源口片区,规划面积0.4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邻南溪,南至后岭村,西至上寿亭村,北至源古路。

2)规划期限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期限对应《遂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8年;远期2028-2035年。

3)规划目标

把握遂昌经开区未来发展大趋势积极主动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合作鼓励金属制品竹木制品等传统产业通过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着力引进智能装备新材料和生命健康产业提升经开区基础配套设施高品质打造“宜商、宜居、宜业”的东城新区,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公众参与,尊重公众利益、集约利用土地、着力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

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核三带,三轴五片”的布局结构。

“两核”即北部公共服务核心:集中配套满足连头、龙板山、云峰核心区块的公共服务需求;南部产居服务核心:以服务上江大桥产居融合组团的商业配套、教育设施、人才公寓等产居服务功能为主。

“三带”即沿濂溪、襟溪、天堂源支流濂溪生态景观带,襟溪生态景观带以及天堂源支流生态景观带,串联片区用地以及生态景观要素。

“三轴”包括东西向的环一路综合发展轴、庄梧线-元立大道综合发展轴以及南北向的连直线综合发展轴。

“五片”即连头产业片、龙板山产业片、毛田洋浩产业片、云峰产业融合片、上江大桥产居融合片,共计五大功能片。

5)规划规模

总用地面积1455.21公顷,其中河流水面等非建设用地面积124.4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约1330.78公顷。

规划居住总户数约1.43万户,总人口约4.29万人。规划区内住宅包括商品住宅、农居拆迁安置房、保留住宅等多种形式。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规划目标和定位的环境合理

遂昌经济开发区发展定位:把握遂昌经开区未来发展大趋势积极主动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合作鼓励金属制品竹木制品等传统产业通过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着力引进智能装备新材料和生命健康产业提升经开区基础配套设施高品质打造“宜商、宜居、宜业”的东城新区,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公众参与,尊重公众利益、集约利用土地、着力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

该规划目标和发展定位符合《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大力度构建现代生态工业体系”。《控规》规划功能定位清晰,在规划目标、发展定位、产业发展导向等方面与遂昌县经济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要求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发展定位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

对照《遂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次规划范围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和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其中规划区内拟新增的工业用地均位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是区域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中划定的主要发展工业的区块,各区块功能定位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2)规划规模合理性

①土地资源对规划规模的支撑能力

经与《遂昌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0235)》(送审稿)进行图斑叠加,本次规划范围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园林地等,目前经开区尚未完成供地的建设用地480.14ha。对占用一般农田和林地的应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建议在管委会及时反馈给规划相关部门,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的时候落实到位。

②水资源对规划规模的支撑能力

规划区块最大日用水量约为10.4万吨/日,根据《遂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间成果稿),遂昌县城乡给水工程东部片区规划为“保留现有水厂,在东部新建水厂3处,分别为:云峰水厂、新路湾水厂、濂竹水厂;扩建1处,为现有遂昌水厂”。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农经[2017]332号),同意清水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清水源水库近期解决云峰街道水资源供需矛盾,远期通过老城区与云峰街道供水一体化建设,形成成屏水库、清水源水库联合供水、互为备用的双水源配置格局,可显著提高城区供水安全保障程度。该工程已于201812月份开工建设。

规划区域目前水源来自遂昌县制水厂,水厂设计总规模8m3/日,目前实际取水量达到2.86m3/d,日最大供水量达到3.8m3/d。远期随着清水源水厂供水,一期供水规模5万吨/日,完成能满足本规划区块用水需求,供水规模可以支撑规划实施。

③热力资源对规划规模的支撑能力

遂昌县天然气门站位于龙板山区块,设计规模4万方每小时,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2018年经遂昌县发改委立项核准,工程于20205月动工,于20201115日完工。随着上游遂昌驻守站管输天然气进入遂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门站工艺区内,遂昌县天然气门站正式迎来了省网管输气,可为规划区域工业用户平稳供气提供了有利保障。

目前,遂昌县县已经形成以管输气为主,LNG中心气源站作为应急储备的“双气源”供气格局,可为遂昌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提供热力支撑。

污水处理厂对规划规模的支撑能力

本规划区中,连头区块、龙板山区块、云峰核心区、洋浩区块的污水,经由沿道路敷设的DN300~DN1000的污水管线,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远期扩建至7万立方米/,污水处理达标后就近排至南侧河道;金岸区块、大桥区块、长濂区块、毛田区块污水,经由沿道路敷设的DN300~DN1000的污水管线,纳入遂昌污水处理厂,遂昌污水处理厂远期将扩建至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达标后就近排至南侧河道。

根据规划估算,最高日污水量按最高日给水量的80%进行估算(扣除浇洒道路及绿化用水),则本规划区内最高日污水量约为8.3m³/d,平均日污水量约7.3m³/d(用水日变化系数取Kd=1.2)。随着规划的实施,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遂昌污水处理厂将逐步启动扩建工程扩建后的处理规模可支撑规划的实施

4)对总体规划调整建议

①本次规划尚未完成供地的建设用地480.14ha,对占用一般农田和林地的应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建议在管委会及时反馈给规划相关部门,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的时候落实到位。

②生命健康产业范围较大,基于遂昌县生态环境容量,同时根据《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原则上限制园区内无上下游产业关联度、两头(原料、产品销售)在外的基础化工原料建设项目”。目前遂昌医药化工主要为以荣凯代表的医药中间体和以利民代表的生物制药,因此建议对新引进的生物医药产业上需要考虑产业链上下游问题,对部分生物医药产业生产提出限制要求。

③根据《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加快完善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雨污分流、明管明沟等改造,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落实化工行业生产废水“专管输送”工程。

④本次规划实施需对遂昌县污水处理厂和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需加快扩建工程审批、工艺论证等前期手续,确保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可同步到位。同时严格项目准入,对于高排水项目进行把控,对现状重点排水企业提高再生水回用比例,减少污水处理厂的负荷。

⑤加快分散式天然气站的建设,保障本次规划经开区集中供热的需求。

⑥恶臭污染逐步成为投诉热点,建议基于环保信息化平台,对经开区企业异味治理进行溯源跟踪,提高排放源的监测和管理能力,提升经开区环境质量。

5)综合评价结论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包含城东区块—包含连头、龙板山、云峰、毛田洋浩、长濂、金岸、上江、大桥及工业拓展区块,城西区块—即源口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4.55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街道(妙高街道、云峰街道)。规划的定位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形成“两核三带,三轴五片”的布局结构。

根据《控规》在规划目标、规划定位、功能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等方向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对比分析,《控规》与上述规划基本协调,不存在矛盾和冲突;《控规》与《遂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在总体目标、主要环境指标、环境保护措施和重要环保建设任务上是相符合的,不存在矛盾和冲突;《控规》在编制时依托在编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基本符合《遂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送审稿)的要求,但规划开发项目时应根据开发时序按照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规划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资源对规划规模均有支撑能力,在土地上需要做好“占补平衡”工作,有关土地征用、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和出让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但在排水上需要与管网、污水处理厂的扩建进度进行衔接,规划的实施不存在难以克服的环境、资源制约因素。

规划应进一步完善污水基础设施规划、集中供热规划等内容,并重点关注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进程、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制的建设、危险废物处置、经开区初期雨水池、化工行业废水专管输送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建议设置经开区恶臭溯源监控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上江区块和长濂区块的发展规模,优化龙板山区块的用地布局,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本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及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必将出现新的问题,对今后环境影响方面更复杂而深远,建议规划执行部门要定期开展回顾性评价,总结经验,及时修正规划不足。

规划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8-8526591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昌和路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5092063

邮寄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

邮箱号1973292324@qq.com

(五)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

邮寄地址: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意见表

可到遂昌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s://www.suichang.gov.cn/art/2024/3/18/art_1229425524_5278038.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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