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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昌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21 16:15:01      来源:遂昌

根据县委部署,2023年5月30日至7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遂昌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遂昌县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对巡察组反馈的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整改完成率为97%。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5人;制定完善制度11项;清退违规资金2.2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废止文件。在公文平台上撤回废止遂司〔2011〕11号文件。

(二)发文报备。于11月10日印发《关于调整遂昌县(求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通知》,公布调整名单,并抄送县司法局备案。

(三)开展提醒谈话。8月24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完善文件。废止遂司〔2015〕6号文件,依据新法制定出台了《遂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考核办法》(遂司2023〕25号),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等次确定及运用,完善了对社区矫正社工的考核管理工作。

(五)开展提醒谈话。11月10日,在三楼会议室,分管领导对社区矫正管理局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2022年的文件报备规范率达100%,在法治丽水考核中未被扣分。

(二)开展业务指导。2022年1月19日印发《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规范报备的通知》,从时间要求、内容要求、程序要求三方面对规范报备做了详实的业务指导。

(三)开展通报批评。9月28日,对政策法规科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关于“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管理和服务。每月走访一次妙高所开展督促整改工作,并于9月20日,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警示教育。

(二)提高服务站知晓度。今年以来,我县23名乡村法律顾问充分利用“e法律顾问群”开展法治宣传753次,并开展走访360次,集中服务82次。

(三)开展批评教育。9月28日,对妙高法律服务所相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9月13日,分管领导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2月23日,在司法所联络点(站)通过张贴遂昌县公证处广告牌和悬挂易拉宝的方式,告知公证办证流程、联络点的职能、办证材料清单以及咨询热线。目前,通过联络点提供咨询并领取材料清单的案件20余件。

(五)开展晾晒通报工作。分别于6月29日、10月9日、11月16日对各乡镇(街道)、村(社)人民调解工作绩效实行晾晒通报,并要求村(社)案件数为0的乡镇(街道)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垵口乡、焦滩乡、石练镇已完成整改,案件数由0件分别增加至为94件、62件和116件。

(六)开展提醒谈话。10月30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开展批评教育。11月13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相关责任人进行检讨。9月28日,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重视意识形态工作。10月份,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制发文件。7月12日,制发《关于调整遂昌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遂司党组〔202310号),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明确首席网络安全官为党组成员、政治处相关责任人。

(三)明确管理人员。网络问政直通车管理人员为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开展提醒谈话。10月30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工作落实落细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合作。9月17日,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带队前往十里坪监狱与十里坪监狱签署党建结对共建协议,就心理咨询、未成年人帮扶、安置帮教重点人员、警示教育和普法等项目进行讨论和合作。

(二)发挥各方力量。8月23日,召开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部署了亚运安保期间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并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任务清单内容进行讨论,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三)开展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会4次,培训内容为文书制作、笔录制作、请销假办理、考核奖惩办理。

(四)进行批评教育。6月13日,召开全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将北界司法所未及时撤缓一案作为警示案例对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北界司法所相关责任人在会上进行深刻检讨。

六、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退还超标费用。未招录的1名调解员费用已退还至司法局账户。

(二)招录调解员。5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已全部补齐,均已到岗到位。

(三)出台规章制度。人民调解协会已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专职人民调解员考评与奖惩办法、人民调解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四)开展批评教育。9月28日,对人民参与促进科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关于“采购和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项目采购前,先向县财政、县发改专业人士对接如何更加规范项目采购程序,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立项备案、招投标工作。待建设单位中标后,做好项目施工进度监督。

(二)加强反馈。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一系列前期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反馈对接,寻求最优办法解决。

(三)加强学习。学习《遂昌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操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就施工项目备案材料、监理项目备案材料等进行研讨。

(四)开展批评教育。9月28日,对时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

八、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工作指导。通过会议、沟通等方式对下属两新党组织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各支部缴纳党费的情况,做到一月一缴纳。10月13日,在支委会上强调两新党支部需做好一月一缴。

(二)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加强联系社区、乡镇开展形式丰富的党员活动,10月19日,组织党员到妙高街道庄山养老院为老人包饺子、送温暖活动。

(三)建立制度。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和建立签到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签到人员义务。

(四)加强交流合作。召开交流会议,依托主题教育活动,于10月20日、1023日、102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已组织召开党总支全体党员参与专题学习会。

(五)开展批评教育。9月28日,对支部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例会制度。做好与党组对接,于会前做好相关工作任务汇报工作,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议题均已按照要求上会。9月22日,在局党组会议上学习巡察中发现的问题。

(二)完成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920日已完成本年度责任书补签订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本年度已完成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扩大)会议。2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9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

(四)开展提醒谈话。10月30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多次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培训。如4月17日,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4月份矫正例会,由石练社区矫正执法中队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外出审批、跨市县审批等内容。培训会后,组织开展业务素养测试。

(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政治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业务学习,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的学。

(三)做好提醒工作。对干部任免等相关党组会议,及时提醒当事人进行回避。9月28,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上一轮巡察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10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已经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二)开展批评教育。9月28日,对“十大专项行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相关材料上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开展专题培训。9月4日,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人事工作专题培训。

下一步,遂昌县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层层压实不动摇,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县司法局党组将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确保全面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抓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当好“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抓长远,抓长期,继续做好巡察整改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督查推进工作。要抓整改责任到位。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各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各责任科室负责人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抓凝聚整改合力。把整改作为一次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再教育,在全局营造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既让干部感受到整改的压力和责任,又增强干事热情和担当精神,推动巡察整改不断深化。

二是持续推进不松懈,确保落实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县司法局党组将继续发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要高质量完成整改项目。尤其紧盯中长期整改项目,比如对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政治学习不到位等问题,做到加强跟踪问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要高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吸取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综合治理,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规范权力运行,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要严要求做到督查督促。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对重点问题不定期开展督查,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范旧问题整改不彻底、新问题出现不间断的情况。

三是举一反三提质效,确保落实成果转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要加强政治引领。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持续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核心战斗力,以“遂昌奋斗”落实“丽水之干”。要强化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丰富党员教育活动形式,实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要注重成果转化。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县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8180122(工作时间);单位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95号,邮编:323300;电子邮箱:scsfjxxzx@163.com。

 


中共遂昌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