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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2024年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美丽遂昌办〔2024〕5号
生成时间:2024-05-23 15:05:37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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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2024年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解决噪声污染侵害群众生态环境利益问题,根据省、、县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专项工作部署,我办制定了《遂昌县2024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叶晨枫

 

 

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56

 

 

     

遂昌县2024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

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解决噪声污染侵害群众生态环境利益问题根据全省2024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和、县纪委市监委工作部署,现就 2024年度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重点

(一)持续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以群众反复投诉、问题突出的噪声信访投诉件为重点,继续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噪声问题。

(二)进一步厘清级有关部门噪声污染问题工作职责,推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三)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加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优化纠纷处理途径,增强全民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效果导向。以省、市级噪声投诉专线受理和县信访件为重点,积极化解噪声信访纠纷,不断把群众“需求清单”转化成“满意清单”,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齐抓共管,协同共治。以联席会议制度为载体,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汇聚治理合力。继续加大噪声法宣贯力度,增强公众参与。不断夯实政府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对噪声信访投诉的分析,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探索噪声扰民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路径,鼓励通过宁静小区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依法治理制度建设。加快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

(二)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问题。设置投诉专线,建立举报投诉线索移交机制。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督导原则,将省、市、县举报投诉线索及时交办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在同级纪委领导下妥善处置各级交办的信访投诉。

(三)推进工业噪声治理。加快实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推动工业噪声排污单位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基本实现工业噪声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四)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进一步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建筑施工证明的申报、审核、时限以及施工管理等要求,规范夜间施工证明发放。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扰民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控制新增交通运输噪声。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以及新扩改建公路、铁路等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充分考虑噪声污染影响,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充分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六)开展宁静小区创建。根据《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开展宁静小区建设。

(七)深入开展噪声执法行动。结合绿色护考等工作,联合开展噪声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守法意识。建立健全部门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时间安排

动员准备阶段(35):编制印发专项治理方案,公布级噪声污染问题投诉专线。召开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明确任务要求、责任分工,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前期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经验做法和短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和细化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全面实施阶段(510):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定期调度专项治理工作进展,不定期开展帮扶指导,力争6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10月底前完成一批重点督办问题的整改。

总结宣传阶段(1112):查漏补缺,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工作总结,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公开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县委、县政府、纪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年度重要任务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宁静权”。

(二)认真筛查重点问题。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及时收集和分析各类噪声信访投诉数据,精准筛选出需要重点督办的噪声问题,强化责任落实。

(三)接受纪检和群众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嵌入式监督,借助纪律保障推动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四)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形成各级政府负总责多部门协作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级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发改县经商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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