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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党组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遂环党组〔2024〕7号
生成时间:2024-05-23 15:08:52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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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党组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现将调整后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杜维涛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来根: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美丽遂昌建设、生态示范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811”生态文明行动山海协作、污染防治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减排噪声污染防治、辐射环境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废管理等工作分管自然生态科、执法三科(气)、执法四科(固废土壤)

党组成员、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杨弘:协助局(队)长工作,负责环保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应急管理、环境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七张问题清单、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执法一科(环境监察)、执法五科(云峰中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振晖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科技、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统计招商引资、生态环境监测、气候变化、减污降碳、生态环保投资、生态环境项目谋划与管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工作,分管综合管理科(行政许可科)、环境保护监测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梅卫平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政策法规、考核、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意识形态、深化改革、机关综合协调与文秘行政、财务、审计、统战、宣传教育、信息、政务公开、档案、数字政府、国防双拥、老干部、工青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五水共治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二科水)

潘来根和吴振晖互为AB,杨弘和梅卫平互为AB

各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等一岗双责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工作,涉及多位领导分管的,由主办科室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分工未明确的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指定分管领导负责。

 

 

 

中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党组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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