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在参保期内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