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登记继承公告(2024年) 01号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 用途 | 转移方式 |
1 | 韦观金叶金梅 | 叶金梅、韦晓骏 | 国有划 拨 | 妙高街道北街村传坑安置点1号地块 | 浙(2017)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05880号 | 137.15㎡/583.14㎡ | 城镇住宅 | 继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
联系方式:0578-852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