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所有权证与不动产证书证遗失声明公告2024年 71 号
因以下权利人原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现申请办理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将予以办理。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公告年份 | 公告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 | 备注 |
2024/6/26 | 2024/7/16 | 2024 | 201 | 高松炎 | 遂昌县金竹镇古楼村 | 浙(2019)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25711号 | 建筑面积180.00土地面积76.00㎡ | 遗失公告 |
2024/6/26 | 2024/7/16 | 2024 | 202 | 上官鹏远 | 妙高镇太和路28号叶坦公园路小区2幢 | 妙00014745 | 建筑面积127.91㎡、17.9㎡ |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