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公告(2024)年80号
时间:2024-07-10 1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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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依据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作废。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送达遂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公告年份 | 公告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 | 备注 |
2024/7/10 | 2024/7/29 | 2024 | 226 | 罗跃华 | 妙高街道腾龙小区 | 浙(2022)遂昌不动产权第0002029号 | 建筑面积75.13㎡土地面积14.464㎡ |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1123执966号之二办理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