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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新建储能型大圆柱3GWh锂(钠)电池制造项目)

索引号:002662737/2024-183429 生成时间:2024-08-19 09:45:30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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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新建储能型大圆柱3GWh锂(钠)电池制造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储能型大圆柱3GWh锂(钠)电池制造项目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 P(2024)16号地块

浙江盖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在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购置工业用地P(2024)16号地块,总占地面积67299m2,计划建设储能型大圆柱3GWh锂(钠)电池制造项目,形成年产3GWh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的生产能力。

未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均进行了规范的处理、处置,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设备噪声经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经预测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固废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820日至2024826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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