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10期)
2024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5、6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海民超市销售的精品香蕉、铁杆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海民超市销售的精品香蕉、铁杆山药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精品香蕉的吡虫啉项目、铁杆山药的咪鲜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流通领域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所指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本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二、遂昌好鲜生水果店销售的进口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好鲜生水果店销售的进口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流通领域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属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所指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本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