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202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 遂昌县北界镇北界村葫芦沟 | 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在原来生产线基础上,添加烘干工序,对部分原材料进行烘干,购置烘干设备。项目实施后产能不变,仍为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烘干机自带环保设施(旋风+布袋,处理效率为99.6%)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无组织。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噪声: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减震垫等进行降噪;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做好厂界绿化工作 固废: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