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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索引号:11332500MB16044477/2024-184579 生成时间:2024-09-20 09:54:35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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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遂昌县北界镇北界村葫芦沟

遂昌松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在原来生产线基础上,添加烘干工序,对部分原材料进行烘干,购置烘干设备。项目实施后产能不变,仍为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

未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烘干机自带环保设施(旋风+布袋,处理效率为99.6%)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无组织。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噪声: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减震垫等进行降噪;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做好厂界绿化工作 固废: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923日至2024927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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