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遂昌县公安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所队: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遂昌县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同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承办科室提交集体讨论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承办科室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完善相关程序。
三、各承办科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 遂昌县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遂昌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遂昌县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G528遂昌段交通事故压降示范公路创建实施方案
| 交警大队 | 1. 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压降示范公路创建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 丽水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压降示范公路创建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9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市场公平竞争审查 | / | ||||
合法性审查 | 10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