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林绿〔2021〕77号)等法规文件,结合遂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遂昌县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根据2023年林草资源图统计结果显示:森林面积318.9万亩,其中涉松面积165.19万亩,涉松占比51.93%。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今年,我县自6月份起遭受高温干旱无雨天气时间长,松树自身抗体减弱,松褐天牛活跃性增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有所扩散,叠加冰雪、风折致松树死亡,秋季普查因天气原因延后致病枯死松树动态增加,全县疫情发生面积12.74万亩,病枯死松树数量33285株。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规律和历年病枯死松树清理情况,预计到明年3月底病枯死松树将达到普查数量的2-3倍。
二、防治任务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作为疫情防控除治责任单位,完成集中除治面积12.74万亩、动态发生病枯死松树总量预计达到9万余株的清理任务,并做到动态清零。在各关键时间窗口开展综合防治工作,防治面积约10万亩次;完成打孔注药10万瓶,对古松树大松树进行重点保护;开展松褐天牛诱捕监测,实时掌握虫情发生趋势。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遂昌县松林资源分布特点、松材线虫病发生规律和历年病枯死松树清理情况,结合秋季疫情普查结果,将全县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中型疫点、轻型疫点、无疫情巩固区和预防区。
1.中型疫点。将妙高街道、云峰街道、大柘镇、石练镇、新路湾镇、北界镇、金竹镇、三仁乡、垵口乡、濂竹乡、湖山乡、应村乡、高坪乡和牛头山林场划分为中型疫点。做好遏制疫情发展势头,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大幅压缩疫情发生面积、降低病死树数量。
2.轻型疫点。将黄沙腰镇、西畈乡和湖山林场列为轻型疫点。采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集中防控资源和优势力量,强化除治质量监管和疫情监测,并采取化学或生物、打孔注药、挂设诱捕器诱杀(监测)等综合防治措施。
3.无疫情巩固区。将拔除疫点的龙洋乡、蔡源乡和连续2年实现无疫情的王村口镇、焦滩乡列为无疫情巩固区。强化日常监测,及时处置受雨雪冰冻、风折、干旱等其他自然灾害死亡松树,开展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严防疫情反弹。
4.预防区。将尚未发生疫情、存在发生疫情风险的九龙山保护区、柘岱口乡和白马山林场、桂洋林场列为预防区。强化日常监测,强化检疫封锁,开展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降低松材线虫病传播和危害风险,严防疫情传入。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1)清理方式。采取集中除治和即现即清相结合的方式,对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进行采伐清理,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疫木除治责任单位,负责组织专业施工队开展除治施工作业。
(2)除治时间。集中除治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0月中下旬全面开工清理;2025年1月29日前,完成轻型疫点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城镇周边、景区范围的山场“清零”,其他乡镇(街道)整体清理任务推进90%以上;2025年3月底完成县域全域“清零”;2025年4月开展“回头看”整改。
即现即清阶段:为2025年5月至2025年9月。对零星死亡的松树,3日内完成除治清理,做到动态清零。
(3)除治质量标准。所有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梢头枝桠要清理干净并同步清理下山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就地销毁;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并作剥皮处理。
(4)疫木处理。所有清理下山的松树树干、枝桠必须就近运输到县内疫木安全利用加工单位进行除害处理。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执行松疫木运输单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监管。加工单位与监管人员凭松疫木运输单据对疫木进行识别。充分用好遂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下称一件事),加强疫木从源头到末端的运输过程监管,防止疫木流失。
2.开展媒介昆虫综合防治。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监测虫情趋势,重点对预防区、无疫情巩固区和其他中轻型疫点疫情发生点位,可采取无人机喷雾、喷粉、喷烟等方式防治松褐天牛,降低虫口密度。因地制宜在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打孔注药防治工作。
3.加强检疫执法。实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疫点管理制度,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合检疫执法机制,林业、公安、综合执法和市场监管要联合开展2次打击非法加工松材线虫病疫木执法行动。属地乡镇(街道)加强辖区涉木企业管理,林业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浙江省数字森防、一件事平台,有效形成对疫木清理、运输和违存放等过程中非法事件的快速处置,阻断人为传播途径。
4.定期普查疫情。九龙山保护区、柘岱口乡、白马山林场、桂洋林场以及无疫情巩固区等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2025年9月下旬至2025年10月,及时开展秋季疫情无人机专项普查工作。
(三)监管措施。
1.严格县内松树采伐管理。县内所有松树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森林抚育、林相更新改造和林地征占用等采伐的松树,全部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处置。电力、通讯、交通等部门相关工程涉松施工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执行到位,并应当事先通报,落实防治经费,处置善后事宜。
2.强化质量监管。重点对中型疫点开展跟踪监理,加强除治过程质量、进度督查监管,经检查不合格或进度偏慢的,乡镇(街道)要督促各专业施工队加快除治进度、提高施工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加快建立以乡、村、护林员三级林长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和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疫木源头管控。专业施工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疫木清理数据实时上传至省数字森防平台,按合同约定为疫木运输车辆加装GPS定位装置。乡镇(街道)要加强下山疫木的监管,运用一件事强化疫木源头管控,保留开具疫木运输单据的源头监管员,劳务报酬可从统筹费内支出。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居民房前屋后松疫木薪材清缴行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防止疫木流失。
4.严格疫木安全利用。除取得许可的疫木加工单位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收购、调运、加工利用、存放疫木及其制品。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可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驻监督员,劳务报酬从县级预算或上级补助内支出。
鼓励全县加快下山疫木处置,各专业施工队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下山疫木处置的,给予财政经费补助。疫木安全利用加工单位应当在2025年4月2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对枯死松木加工及剩余物的除害处理。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集中除治验收评价。
乡镇(街道)于2025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按照县级发布的有关检查办法,以小班为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县级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质量核查。重点对妙高街道、云峰街道、新路湾镇、大柘镇、石练镇、北界镇、金竹镇、三仁乡、垵口乡、濂竹乡、湖山乡、应村乡、高坪乡和湖山林场进行抽样质量核查,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20%,其他疫点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10%。
(二)即现即清验收评价。
乡镇(街道)及时完成自查验收,县级开展核查,以专业施工队为单位,核查小班数量不得小于5%。
(三)打孔注药验收评价。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要按照县级发布的检查办法,按期对施工情况开展质量核查工作。
五、除治费用与结算方式
(一)除治费用。经费标准参照《关于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遂林防指〔2024〕3号)执行。妙高街道、云峰街道、大柘镇、新路湾镇、北界镇、三仁乡、濂竹乡、湖山乡按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过磅重量为主计算除治费用。鉴于湖山乡枯死松树发生点多分散,且面临水路交通不便的实际,对湖山乡按数字森防除治林业小班(含松)面积进行核补;湖山林场试行松材线虫病3年疫木除治承包。其他乡镇、国有林场枯死松树清理可按计时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日登记台账,小班化管理。
建立财政补助经费杠杆机制,快速推动疫木除治任务进度。辖区内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才能清理的松树,除治费用可从统筹费内支出。统筹费(工作经费)应当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疫木清理及监管等各环节。
(二)结算方式。专业施工队的除治费用采取收支两条线,由县级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核算。集中除治阶段结束并完成验收后,拨付根据疫木数量(工时)计算财政补助经费总额的80%;即现即清阶段结束并完成验收后,拨付即现即清经费和集中除治剩余财政补助经费总额的20%。疫木安全利用加工单位不得拒收清理下山疫木,并按照各方承诺的收购单价标准执行,及时将疫木款缴纳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指定专户。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疫木款按有关规定拨付给各专施工业队作为清理枯死松树的流转资金。专业施工队清理经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乡镇(街道)直接支付。乡镇(街道)可根据自查、县级核查结果计算专业施工队的清理经费。乡镇(街道)整体平均分值不合格导致扣款,实际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自筹解决,县级不再另行追加。各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及时支付专业施工队劳务报酬,确保劳务人员工资及时发放。
六、保障措施
疫情防控实行各级林长负责制,要充分利用乡、村、护林员三级林长为主的检查机制,及时动员部署,加强疫木监管,完成疫木除治与检查验收,形成防治工作闭环。要优化枯死松树清理采伐审批程序,规范简化采购流程,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在乡镇(街道)平台自行采购,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及时开展。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要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疫情除治质量和进度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强化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省数字森防、一件事使用操作规范,促进防治成效提高。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有效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各界防控意识。
七、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分解表
2.遂昌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情况表(另附)
附件1
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除治责任单位 | 辖区2020年基准松林面积(亩) | 2024年秋季 普查情况 | 其中 | 预计病枯死松树总量(株) | 病枯死松树小班数量(个) | |||||||
面积 | 株数 | 病死面积 | 病死株数 | 其他原因死亡面积 | 其他原因死亡株数 | 计 | |||||||
合计 | 1641611.25 | 542937.44 | 33285 | 127494.44 | 9165 | 415443 | 24120 | 99855 | 4897 | ||||
1 | 垵口 | 128607.6 | 40716 | 831 | 937 | 36 | 39779 | 795 | 2493 | 350 | 垵口(74)、大山(81)、根竹口(44)、桂洋(9)、了山头(41)、石仓(32)、小岩(69)。 | ||
2 | 北界 | 17990.4 | 14331 | 3129 | 6148 | 1374 | 8183 | 1755 | 9387 | 169 | 白水(34)、北界(46)、大谷岭(50)、王坞(9)、淤弓(13)、周村(17)。 | ||
3 | 大柘 | 94374.3 | 56023.52 | 2781 | 6398.52 | 613 | 49625 | 2168 | 8343 | 461 | 北山(17)、车前(41)、大田(26)、后垄(17)、华洋(40)、黄垵(11)、双溪新村(151)、梭溪桥(33)、新旦村(78)、永安村(12)、柘溪上村(5)、柘溪下村(30)。 | ||
4 | 高坪 | 14524.2 | 10743.38 | 1029 | 1100.38 | 62 | 9643 | 967 | 3087 | 129 | 茶树坪(20)、淡竹(11)高坪新村(54)、箍桶丘(18)、湖连(14)、石坪(12)。 | ||
5 | 湖山 | 83857.8 | 56863.09 | 3473 | 4701.09 | 347 | 52162 | 3126 | 10419 | 508 | 福罗淤(42)、红星坪(42)、湖方(75)、湖山(48)、坪峰(56)、三归(89)、姚岭(41)、奕山(20)、长安(17)、珠村畈(25)。 | ||
6 | 湖山林场 | 32728.05 | 20702.57 | 992 | 995.57 | 122 | 19707 | 870 | 2976 | 138 | 白塘湾二(8)、白塘湾一(5)、湖山(19)、焦滩(1)、孟坑二(12)、孟坑一(22)、沙会二(1)、沙会一(8)、奕兰二(9)、奕兰三(7)、奕兰四(13)、奕兰一(1)、淤头二(12)、淤头一(10)、左肩二(6)、左肩一(4)。 | ||
7 | 黄沙腰 | 83271.45 | 1291.90 | 54 | 1291.90 | 54 | 0 | 0 | 162 | 18 | 上定(8)、邵村(10)。 | ||
8 | 金竹 | 73098.9 | 50381.51 | 2340 | 5153.51 | 162 | 45228 | 2178 | 7020 | 389 | 百胜(9)、茶竹岭(32)、古楼(20)、交塘(27)、金竹(25)、兰蓬(68)、岭内(6)、龙溪(6)、梭溪塘岭(32)、王川(49)、王村(58)、夏东(29)、叶村(18)、早坞(7)、镇林场1(3)。 | ||
9 | 濂竹 | 51175.05 | 29261.23 | 1325 | 6516.23 | 418 | 22745 | 907 | 3975 | 227 | 大竹小岱(37)、横坑(40)、黄石玄(11)、刘坑(21)、千义坑(46)、苏旺(19)、瓦窑岗(4)、柘坑(12)、治岭头(37)。 | ||
10 | 妙高 | 105889.65 | 61659.85 | 4386 | 23836.85 | 1398 | 37823 | 2988 | 13158 | 600 | 北街(3)、北门(28)、苍畈(40)、成屏林场(26)、大桥(47)、东峰(24)、东街(9)、古院(13)、含晖(23)、后江(2)、黄庄(31)、金岸(3)、金溪(3)、井东(28)、龙潭(9)、螺蛳垵(2)、孟岭林场(2)、南街(2)、七山头(19)、三川茶场(7)、三川林场(3)、上江(28)、上南门(7)、西街(6)、仙岩(54)、源口(156)、源坪(10)、庄山(15)。 | ||
11 | 牛头山林场 | 14439.45 | 1316.00 | 129 | 256.00 | 20 | 1060 | 109 | 387 | 10 | 灵公堂(2)、马头山八(2)、马头山九(1)、马头山六(1)、郑岗岭二(4)。 | ||
12 | 三仁 | 19230.75 | 12811.16 | 1364 | 2306.16 | 219 | 10505 | 1145 | 4092 | 112 | 大觉(6)、高碧街(12)、好川(3)、坑口(37)、排前(3)、沙口(7)、十三都(40)、小忠(4)。 | ||
13 | 石练 | 81317.7 | 30205.00 | 925 | 4584.00 | 135 | 25621 | 790 | 2775 | 254 | 大茂坑(59)、宏象(23)、黄皮(5)、金练兴(10)、柳村(1)、石练(9)、姚埠(18)、迎新(31)、淤溪(28)、竹溪新村(67)。 | ||
14 | 西畈 | 63053.1 | 1896.47 | 60 | 1896.47 | 60 | 0 | 0 | 180 | 14 | 渡口(9)、举淤口(3)、西畈(2)。 | ||
15 | 新路湾 | 70318.05 | 54805.00 | 4287 | 34188.00 | 1916 | 20617 | 2371 | 12861 | 539 | 大马埠(28)、官溪(88)、胡家(1)、夹路畈(76)、焦川(88)、三井(20)、社杨(72)、小马埠(23)、新路湾(38)、新双溪村(52)、新溪(46)、远路口(7)。 | ||
16 | 应村 | 19774.65 | 15837.02 | 1707 | 3982.02 | 410 | 11855 | 1297 | 5121 | 145 | 定溪(13)、东源(11)、高棠(16)、桃溪(20)、天师石玄(2)、西山头(10)、应村(28)、竹溪(32)。 | ||
17 | 云峰 | 142633.35 | 79543.75 | 4284 | 23202.75 | 1819 | 56341 | 2465 | 12852 | 788 | 东姑(33)、范村(54)、隔溪(42)、古亭(18)、湖边(2)、连头(26)、龙口(40)、龙祥(66)、马头(25)、门阵(1)、社后(13)、同心(261)、下马(54)、洋浩(30)、银都(99)、长濂(8)、镇林场(16)。 | ||
18 | 蔡源 | 31569.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9 | 龙洋 | 86314.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0 | 王村口 | 134802.4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1 | 焦滩 | 48375.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2 | 柘岱口 | 183898.3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3 | 白马山林场 | 7076.7 | 2963.00 | 87 | 0 | 0 | 2963 | 87 | 261 | 31 | 大平殿一(1)、大平殿二(6)、大平殿三(3)、大平殿四(4)、对公岭(5)、小平殿(4)、仰天湖一(7)、仰天湖二(1)。 | ||
24 | 桂洋林场 | 2738.7 | 1586.00 | 102 | 0 | 0 | 1586 | 102 | 306 | 15 | 林班二(3)、林班三(5)、林班四(1)、林班五(5)、林班六(1)。 | ||
25 | 九龙山保护区 | 5055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