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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62737/2025-134723 生成时间:2025-01-21 09:12:39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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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按照市局和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理清政务公开范围,弄清搞懂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界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设置公开专栏、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专栏10余个。围绕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我局全年公开各类环境质量政务信息366余条,其中: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15余条,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条,在省生态环境厅政务网公开工作动态信息40余条。开展环保知识讲座、主题展览、环保志愿者服务等各类活动10场,吸引了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参与人数超过 500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产生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对标对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公开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根据全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公开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固废管理行政审批、排污权交易等内容。全年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拟受理项目89件。按照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环境违法案件整改、销号等关键环节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公开边督边改行政处罚信息3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线上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环保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方位解读环评审批最新政策及要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工作中的特色案件,制作典型案例并发布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线下结合“5.22 生物多样性日”“6.5 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8.15 全国首个生态日浙江生态日” 等系列宣传活动,满足公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在活动中我们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根据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出台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作,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担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各科室安排一名专人对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工作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并及时调整和充实工作力量,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力地推进。202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制度落实上有差距。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存在薄弱环节,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传送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民生关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传播力、影响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职能工作的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信息内容便于理解,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业务素养,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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