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遂昌县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监管企业审批公示(二)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查遂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满足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的条件,同意该企业申报审批,现予以公示。有效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