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浙市监市〔2025〕1 号,以下简称《通知1》,见附件2)和《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丽市监〔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2》,见附件3)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公示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
续报对象,指在公示期内的2023年浙江省AAA、AA、A级“守重”企业。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条件
在符合《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AAA级要求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
2023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非主观故意的有效证明或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2023、2024连续两年亏损或2023年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续报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说明具体原因的书面材料;跨等级申报企业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详见《办法》、《通知1》、《通知2》)。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3月17日开放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AAA级4月18日、AA级6月30日、A级8月31日。
四、公示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2.信用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确认“报送”操作后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二)县局核查。
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查。核查后,县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AAA级和AA级申报企业择优向市局推荐。新申报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原则上不推荐。AAA级企业线上审核及推荐工作于5月18日前完成,AA级企业线上审核及推荐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三)市局复核。市局通过在线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地推荐的AAA、AA级申报企业进行复核并择优排列,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确定报送省局的AAA级公示企业推荐名单及全市AA级企业公示名单。
(四)公示。省局统一发文公示AAA级企业;市局统一发文公示全市AA级企业和市本级A级企业;县局组织开展A级企业公示工作。
(五)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将按照《办法》要求,予以撤回或撤销。
咨询电话:市场规范管理科 0578-8123157
附件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红章).pdf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