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统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遂昌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同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承办科室提交集体讨论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承办科室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完善相关程序。
三、各承办科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2025年度遂昌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遂昌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计划 | 普查办公室 | / | 1.《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 公众参与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4月底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 | / | |||||
合法性审查 | 6月底 | |||||
集体讨论决定 | 7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