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的2-氯烟酸车间进行技改生产,购置升华成套装置、离心萃取设备、脱氨连续精馏塔系统等设备,在现有生产副产物中进行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形成年联产60吨6-氯烟酸、20吨6-氯烟腈、1600吨磷酸二氢钠、2000吨磷酸二氢钾产品和800吨氨水副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保护对 象及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离厂界最近 距离(m) | ||
水环境 要素 | 松阴溪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南 | 516 | |
空气环 境要素 | 下杭村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二类 | 东南 | 132 | |
黄庄村 | 居民点 | 284户767人 | 二类 | 西 | 531 | ||
上江村(1) | 居民点 | 约1534人 | 二类 | 西南 | 420 | ||
上江村(2) | 居民点 | 二类 | 西北 | 543 | |||
川坞村 | 居民点 | 约70人 | 二类 | 东北 | 1350 | ||
大桥村 | 居民点 | 548户1526人 | 二类 | 东北 | 1970 | ||
潘石村 | 居民点 | 二类 | 东 | 844 | |||
仓角坞村 | 居民点 | 二类 | 东 | 1280 | |||
湖城村 | 居民点 | 约350人 | 二类 | 东北 | 2410 | ||
源坪村 | 居民点 | 约280人 | 二类 | 东北 | 2360 | ||
庄山村 | 居民点 | 330户932人 | 二类 | 东南 | 2460 | ||
外村 | 居民点 | 约100人 | 二类 | 东南 | 2360 | ||
内村 | 居民点 | 约150人 | 二类 | 东南 | 2280 | ||
金岸村 | 居民点 | 313户1120人 | 二类 | 东南 | 790 | ||
金溪村 | 居民点 | 1206人 | 二类 | 西南 | 1340 | ||
含晖村 | 居民点 | 699户1738人 | 二类 | 西南 | 1740 | ||
腾龙社区 | 居民点 | 约1250人 | 二类 | 西南 | 2050 | ||
中国竹炭博物馆 | 旅游景点 | / | 二类 | 西北 | 470 | ||
遂昌上江幼儿园 | 幼儿园 | 5个班,每个班25人, 教职工20人,共145人 | 二类 | 西南 | 464 | ||
声环境 要素 | 下杭村 | 居民点 | 约300人 | / | 东南 | 132 | |
土壤环 境要素 | 下杭村 | 居民点 | 约300人 | / | 东南 | 132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正常工况下工艺废气中氯化氢、三乙胺等废气引至现有的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以20m高排气筒排放;NH3废气引至现有的水喷淋+酸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以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各污染物均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求。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废气排放量不大,下风向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化工项目评价等级需提升一级,因此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项目各废气污染源的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均远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一般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此外,项目全厂所有污染源下风向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项目厂界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后,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后,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做好“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项目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工艺废气(氯化氢、三乙胺、NH3等)废气 | 氯化氢、三乙胺等废气引至现有的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以20m高排气筒排放;NH3废气引至现有的水喷淋+酸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以20m高排气筒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 1572-2015)规定要求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1、科学合理进行总图布局,高噪声动力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厂界集中布置,并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 2、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在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对机械设备运转振动进行减振,可降低噪声源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生产的连续性。 4、加强厂区周围绿化,设立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广种花草树木,搭建生态屏障,以起到吸隔声降噪作用。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固废 | 废渣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不影响当地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 1、需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对危化品仓库及使用车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在仓库、车间进出口地面设置挡水坎,防止事故时仓库、车间内泄漏物料或消防废水溢流进入外环境。 3、储罐按要求在罐区设置围堰,根据相关标准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设置防腐防渗层,围堰有效容积满足物料泄漏、应急需求,防止泄漏物料直接渗入土壤。 4、各类固废(尤其是危险固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固废暂存库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储存于容器中,容器应加盖密闭,存放地面必须硬化、防腐防渗且可收集地面冲洗水,并设有防雨设施;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储存。 | 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805786229,地址: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小姐;电话:18868813677;地址:衢州市闹桥村351号1幢20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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