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助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助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500吨助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198万元,利用企业现有厂区闲置空地,新建4#厂房、5#厂房等构筑物,并利用现有的3#厂房,购置反应釜、精制釜等设备,形成年产司盘吐温系列产品1500吨、硬脂酸镁、增塑剂A 2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 及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离厂界最近距离(m) |
水环境要素 | 濂溪 | Ⅲ类水体 | Ⅲ类水体 | Ⅲ类 | 北 | 310 |
空气环境要素 | 银都村 | 居民点 | 87户219人 | 二类 | 南 | 80 |
洋浩村 | 居民点 | 362户899人 | 二类 | 西北 | 720 | |
麻车凹 | 居民点 | 约195人 | 二类 | 东南 | 544 | |
毛田畈 | 居民点 | 97户244人 | 二类 | 东南 | 885 | |
毛田 | 居民点 | 二类 | 南 | 940 | ||
力其山 | 居民点 | 约40人 | 二类 | 西南 | 813 | |
毛田安置小区 | 居民点 | 占地面积约92亩 | 二类 | 东南 | 1118 | |
岩里村 | 居民点 | 137户345人 | 二类 | 东南 | 2592 | |
长於山 | 居民点 | 约15人 | 二类 | 东南 | 2000 | |
长濂村 | 居民点 | 434户1095人 | 二类 | 西南 | 1857 | |
大川村 | 居民点 | 约500人 | 二类 | 东南 | 2833 | |
前下栏 | 居民点 | 约93人 | 二类 | 西南 | 1648 | |
坞岭头 | 居民点 | 约264人 | 二类 | 西北 | 2100 | |
东丈村 | 居民点 | 约400人 | 二类 | 西南 | 2911 | |
湖边村 | 居民点 | 504户1354人 | 二类 | 东北 | 645 | |
寅头村 | 居民点 | 约274人 | 二类 | 东北 | 1511 | |
章州小区 | 居民点 | 约1200人 | 二类 | 东北 | 1245 | |
云峰街道 | 居民点 | 484户1635人 | 二类 | 东北 | 1750 | |
东亭村 | 居民点 | 169户383人 | 二类 | 东北 | 2721 | |
云峰佳苑 | 居民点 | 约800人 | 二类 | 东北 | 3026 | |
声环境要素 | 银都村 | 居民点 | 87户219人 | 二类 | 南 | 80 |
土壤环境要素 | 项目拟建地及厂界周边0.2km范围的土壤环境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酯化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酯化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濂溪。项目采取了严格的“清污分流”制度,厂内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因此,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水质和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和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的情况。根据预测,事故状态下,项目在及时发现污染并采取阶段措施后,污染物总量不大,其污染范围不大,污染可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①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各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
②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2.72%(5#厂房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1%≤Pmax<10%,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第5.3.3.2条:对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或以使用高污染燃料为主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因此本项目评价等级需提高一级,则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最终确定为一级,需进行进一步预测。
③根据章节5.4.4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6.3.1和章节6.3.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结论,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④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预测结果,叠加现状浓度后,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由于污水处理站布置在厂区西北侧,东侧、北侧和西侧厂界夜间噪声超标,其他厂界和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因此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促使厂界噪声达标。主要措施如下:
(1)对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增加隔振垫,并尽量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位置,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其维修保养工作,注意对其主要转动摩擦部位加添润滑油。
(2))废气治理措施(喷淋塔)建议安置在厂区北侧,远离南侧的敏感点。
(3)厂界四周设高于2m的实体围墙,车间墙体进一步加固,生产车间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
(4)对于水泵、风机等一类机体辐射噪声较大的声源,可以采用隔声罩来降低它的噪声。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全封闭式隔声罩或局部封闭式隔声罩。
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上述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投产后,车间内平均噪声级可降低8-12dB,采取降噪措施后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厂界夜间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中,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可出售给物资回收利用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企业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安置、暂存固废以及落实固废出路,企业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根据预测,事故状态下,项目在及时发现污染并采取阶段措施后,污染物总量不大,其污染范围不大,污染可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则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工序 | 环保措施 | 验收执行标准 |
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酯化废水 | 废水产生点设置管道收集和输送, 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 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 达到遂昌县第二 污水处理厂进水 要求。 |
生活废水 | 生活污水 | 依托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 园区污水管网 | ||
地下水环境 | 物料泄漏、 废水泄露等 | 重点防渗区 | ①厂区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 废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 生产车间、应急导污沟为重点 防渗区; ②重点污染防治区属于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中的要求设计防 渗方案; |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 |
环境空气 | 工艺废气 | 生产过程 | ①反应釜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 水喷淋+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 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粉碎、造粒等粉尘废气经设备 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与有 机废气一起通过不低于15m高 排气筒排放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2的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生产厂房 | 生产设备等 | 房屋隔声,有条件的安装双层窗户; 对抛丸机、机加工设备等设置减震 基础,设减振垫以降低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输送物料泵等设可 拆卸的隔声罩;设置值班室和控制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
废水处理站 | 水泵 |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 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 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 ||
固体废物 | 废活性炭 | 脱色过程 | ①设置专用的临时贮存设施,贮存 设施或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设置; ②在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 要求; ③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 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 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 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其标准修改单(环境 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 36号),《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规范》(HJ2025-2012) 要求 |
包装材料 | 原料使用 过程 | 可出售给相关厂家进行综合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办公区等生活场所设置垃圾收集箱, 并由厂内清洁工人定期清理到厂区 生活垃圾堆场以备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
环境管理 | / | / | 制定环境保护六项管理制度,包括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 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 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 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 | / |
/ | / | 建立台账,包括环境监测台账、环保 设施运行台账、原辅物料消耗台账 | / | |
/ | / | 制订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制订办理 和报告程序,包括项目停产、设施 停运、检修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助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总,电话:13357074748,地址: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公示-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助剂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