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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铸造用树脂、固化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5-03-14 09:41:09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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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4000吨铸造用树脂、固化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原丽水环保局)关于年产400吨噻吩乙醇技改项目的环评批复(丽环建[2013]25号),由于噻吩乙醇市场环境的恶化,为了开拓新市场,企业承诺不再生产噻吩乙醇,对产品进行替代更新。企业拟投资7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内的闲置车间一,购置反应釜、滴加罐、冷凝器等设备,建设年产24000t铸造用树脂、固化剂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离厂界最近

距离(m



水环境要素

松阴溪

Ⅲ类水体

/

Ⅲ类

516


空气环境要素

下杭村

居民点

300

二类

东南

152


黄庄村

居民点

284767

二类

西

531


上江村(1

居民点

1534

二类

西南

420


上江村(2

居民点

二类

西北

543


川坞村

居民点

70

二类

东北

1350


大桥村

居民点

5481526

二类

东北

1970


潘石村

居民点

二类

844


仓角坞村

居民点

二类

1280


湖城村

居民点

350

二类

东北

2410


源坪村

居民点

280

二类

东北

2360


庄山村

居民点

330932

二类

东南

2460


外村

居民点

100

二类

东南

2360


内村

居民点

150

二类

东南

2280


金岸村

居民点

3131120

二类

东南

790


金溪村

居民点

1206

二类

西南

1340


含晖村

居民点

6991738

二类

西南

1740


腾龙社区

居民点

1250

二类

西南

2050


中国竹炭博物馆

旅游景点

/

二类

西北

470


遂昌上江幼儿园

幼儿园

5个班,每个班25人,

教职工20人,共145

二类

西南

464


声环境要素

下杭村

居民点

300

3

东南

152


土壤环境要素

下杭村

居民点

300

/

东南

152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抽真空冷凝废水Wc1、废气喷淋废水Wc2和生活污水Wc3,项目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系统全部回用,不外排。

冷芯盒树脂一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抽真空冷凝废水主要含有甲醛和苯酚,可回用于碱性酚醛树脂生产工艺,不外排;废气喷淋废水里的主要污染物为甲醛,可以回用于碱性酚醛树脂生产工艺,不外排;因此项目生产废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入遂昌县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阴溪。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最大占标率为:36.87% (车间一无组织排放的苯酚),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283m(车间一无组织排放的苯酚),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根据章节5.4.4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6.4.1和章节6.4.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结论,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标。但企业仍需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中,普通物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普通物品废包装材料可出售给废品回收利用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名称

排放

源编号

名称

防治措施主要内容

验收标准

废水处理系统

Wc1

抽真空冷凝废水

1)主要含有甲醛和苯酚,可回用于碱性酚醛树脂生产工艺,不外排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排放标准

Wc2

废气喷淋废水

1)主要污染物为甲醛,可以回用于碱性酚醛树脂生产工艺,不外排

Wc3

生活污水

1)经已建的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初期雨水

1)厂区已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20m3),在重点生产单元设立雨水收集沟,对初期雨水收集后送到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其他综合要求

1)采用分流排水制,雨、污分流。厂区范围内污水管要以“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的方式设置,确保各类废水的有效、完全收集和处理,防治渗漏对周围水体和土壤的环境污染。

2)企业需要建设标准化排污口,安装有三角堰流量计和自动采样设施。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及一个污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废气

Gp1

车间一喷淋塔排气筒

1)对进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捕集,并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同生产工艺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和排气筒。

2)在反应釜排气口设置冷凝器,工艺废气水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Gp2

燃油锅炉排气筒

1)燃油废气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

GNp1

车间一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的要求。

GNp3

罐区

1)物料储存时在储罐上部采用冲氮保护,减少VOCs在储存时的排放量,同时在储罐上方架设遮阳顶棚,在夏季高温季节在罐体外壁喷冷却水等措施。

2)卸料时在储罐和槽车之间设置气相平衡管,针对储罐小呼吸排放,要求在储罐上设置呼吸阀,并在灌顶进行氮封,呼吸阀外设置水封罐,并采用冷凝系统回收小呼吸的物料。

3)根据《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要求做相应设置

4)尽量缩短物料装卸过程,减少中间环节,控制无组织挥发的量。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N1

噪声

1)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2)设备源头噪声控制。(3)规范生产。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

S1-S2

固体废弃物

1)日常固体废弃物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2)生活垃圾按照环卫要求,在办公区等生活场所设置垃圾收集箱,并由厂内清洁工人定期清理到厂区生活垃圾堆场以备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3)本项目产生的普通物品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利用;

4)本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按照类别分别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中的有关规定

生态

/

/

企业要加大绿化力度,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从而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绿化设计应注意合理搭配各种植物,充分发挥植物净化、防尘、隔噪的作用。

/

环境风险

/

环境风险

1)已建有消防应急水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

2)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废水事故应急池、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相应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用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设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营运。

达到《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的有关要求。

其他措施要求

1)车间内做防渗处理,生产车间和事故池采用特殊防渗措施处理,生产区域设防渗事故排放池。

2)企业在生产时应注意维护好三废治理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如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产检修。


合计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铸造用树脂、固化剂技改项目位于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967041298,地址: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新村六区浙工大校内。

 

 

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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