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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固定床催化剂9900吨、回收催化剂9300吨和连续化中试平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5-03-14 09:42:33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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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固定床催化剂9900吨、回收催化剂9300吨和连续化中试平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固定床催化剂9900吨、回收催化剂9300吨和连续化中试平台项目

2)建设单位: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地块编号:龙板山P202206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28.394546N,119.222640E

5)行业类别: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业、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N7724危险废物治理业

6)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在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购置工业用地,建设焙烧车间、生产车间、中试车间等建筑物,购置反应釜、焙烧炉等设备,采用火法+湿法回收工艺,形成年处理9300吨含贵金属(钯、铂、铑、铱、钌、金、银)和有色金属铜、镍废催化剂的处理规模,回收利用贵金属和有色金属,形成年产9900吨固定床催化剂的生产规模,并配套建设一个连续化中试平台。

7)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项目拟新增劳动定员50人,其中管理人员采用一班制;生产车间按三班工作制工作;年生产时间为300天。

9)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于202212月开工,202312月建成投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龙板山化工集中区),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时期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

象及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离厂界最近

距离(m

现状

敏感

地表水

环境要素

濂溪

Ⅲ类水体

/

Ⅲ类

西南

840

空气环

境要素

龙口村

龙口村

居民点

405970

二类

西

790

后潘村

居民点

232556

二类

西北

380

洋内村

居民点

141338

二类

1255

寺后村

居民点

185647

二类

西北

1135

苏山村

居民点

35115

二类

西北

1320

龙祥村

祥川村

居民点

8141987

二类

东北

1875

居民点

二类

东北

1340

龙祥村

居民点

二类

东北

2200

大务村

居民点

132316

二类

东北

600

东姑村

村前村

居民点

343836

二类

东南

1595

樟树

居民点

107260

二类

东南

2255

东姑村

居民点

8522122

二类

东南

2010

古亭村

古亭村

居民点

364892

二类

西南

1015

后葛村

居民点

182446

二类

东南

1000

东亭村

居民点

169383

二类

东南

1900

社后村

居民点

4841635

二类

2185

云峰佳苑

居民点

800

二类

东南

1630

龙板山安置小区

居民点

总建筑面积25437m2

二类

东南

1150

遂昌县云峰

幼儿园

学校

总占地面积4281m2

总建筑面积4001m2

二类

东南

2575

遂昌县云峰

中心学校

学校

在校学生1533人,33

教学班,教职工114

二类

2180

杨家村

居民点

320

二类

西南

1350

下寮村

居民点

二类

西南

1390

上寮村

居民点

二类

西南

1300

连头村

居民点

360877

二类

西北

2770

处坞村

居民点

250

二类

东北

2255

墩头村

居民点

500

二类

东北

2940

木岱村

居民点

300

二类

2000

刘道坞

居民点

150

二类

西北

2727

声环境

要素

后潘村

居民点

232556

2

西北

380

规划

敏感点

空气环

境要素

后葛村安置区

居民点

/

二类

东南

1450

古亭村安置区

居民点

/

二类

西南

109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检验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七部分废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8.57m3/d,合计0.857m3/a

项目催化剂制备工艺废水属于高氮高盐分废水,湿法回收工段工艺废水、焙烧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检验废水含有重金属,上述废水收集后经蒸发脱盐脱重金属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废气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等不含重金属废水进入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混凝沉淀+生化厌氧+生化好氧”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罐区、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的情况。根据预测,事故状态下,项目在及时发现污染并采取措施后,污染物总量不大,其污染范围不大,污染可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①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各污染物烟尘、CO、SO2HCl、NOx、铬、镍、二噁英、NH3、硫酸、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

②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最大占标率为:21.5%(罐区无组织排放的HCl),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800m(罐区无组织排放的HCl)。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评等级为一级,需进行进一步预测。

③根据章节4.4.4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5.4.1和章节5.4.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结论,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④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预测结果,叠加现状浓度后,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⑤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HCl的小时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区域最大落地浓度HCl的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项目非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企业各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但企业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主要措施如下:

①对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增加隔振垫,并尽量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位置,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其维修保养工作,注意对其主要转动摩擦部位加添润滑油。

②厂界四周设高于2m的实体围墙,车间墙体进一步加固,生产车间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

③对于水泵、风机等一类机体辐射噪声较大的声源,可以采用隔声罩来降低它的噪声。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全封闭式隔声罩或局部封闭式隔声罩。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飞灰、滤渣、实验检验废物、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罐区、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根据预测,项目投产运营后30年内铬、镍、二噁英在评价区域土壤中的累积量(叠加背景值后)均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范围内。

企业做好废气的收集及处理工作的前提下,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企业需采取措施避免非正常工况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工序

环保措施

预期效果

水环境

生产废水

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废水

生产车间内设置车间排水沟;

②废水产生点设置管道收集和输送;

③设置处理能力30t/d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厌氧+生化好氧”处理工艺,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废气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等不含重金属废水。

催化剂制备工艺废水属于高氮高盐分废水,湿法回收工段工艺废水、焙烧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检验废水含有重金属,上述废水收集后经蒸发脱盐脱重金属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

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

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各一座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纳管排放

初期雨水

在厂区最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50m3,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连接初期雨水池与污水处理站的输送管道。

地下水环境

物料泄漏等

重点防渗区

①厂区罐区甲类仓库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应急导污沟、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环境空气

焙烧废气

焙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急冷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二级碱喷淋吸收+35m排气筒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

生产车间工艺废气

含氮氧化物废气经还原吸收预处理,含氨废气经酸吸收预处理后与其他酸性废气一并采取两级碱液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4

生产车间跑冒滴漏废气

管道、阀门

生产设备密闭化,并采用风管、集气罩等收集废气进入废气总管。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5

储罐呼吸废气

物料贮存

设置配有安全装置的储罐,并设置平衡管;

②储罐必须配备储罐控温、防雷装置、防静电装置和降温装置和罐顶废气回收或预处理设施

危废间及污水处理站

危废间及废水处理产生的异味

危废仓库设有良好的密闭效果,采用对危废仓库进行整体换风收集方式对危废仓库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一级碱喷淋+高效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取整体加盖集气措施对异味气体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一级碱喷淋+高效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中试车间试验废气

收集的试验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声环境

生产车间

反应釜、物料泵等

房屋隔声,有条件的安装双层窗户;对破碎机、切片机等设置减震基础,设减振垫以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输送物料泵等设可拆卸的隔声罩;设置值班室和控制室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动力车间

水泵风机等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三废处理区

水泵、风机等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固体废物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飞灰、滤渣、实验检验废物、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

①设置专用的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或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设置

在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③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非危化品原料使用

定期清理到厂区一般固废堆场以出售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办公区等生活场所设置垃圾收集箱,并由厂内清洁工人定期清理到厂区生活垃圾堆场以备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环境保护六项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

建立台账,包括环境监测台账、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原辅物料(别是有机溶剂)消耗台账

制订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制订办理和报告程序,包括项目停产、设施停运、检修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固定床催化剂9900吨、回收催化剂9300吨和连续化中试平台项目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龙板山化工集中区),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

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发布公示。

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发布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先生;电话:13957503793;地址: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龙板山化工集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小姐;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

 

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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