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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5-03-14 09:42:36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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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板山区块SGYP2018001

建设内容及规模: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位于龙板山区块SGYP2018001号,总用地面积20130m2,总建筑面积10499.71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双鞋底的生产能力,概算总投资7000万元。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与项目场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村前

E

1700

300余户

敏感

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上市

E

1800

300余户

敏感

下马

NE

2300

400余户

敏感

东姑

SE

1900

500

敏感

后葛

SE

800

100

敏感

云峰街道

S

1500

/

敏感

古亭

S

800

600余户

敏感

龙口

W

700

400余户

敏感

后潘

N

500

200余户

敏感

洋内

N

1500

100余户

敏感

大务

NE

1000

100余户

敏感

柿亨

NE

2000

200余户

敏感

祥川

NE

2500

500余户

敏感

地表水

濂溪

W

650m

大溪

一般

GB3838-2002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1、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上料、密炼、开炼、硫化工艺产生的粉尘、H2SCS2、非甲烷总烃,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橡胶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塑料鞋底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H2SCS2、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设施处理后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采取相关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关标准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间接冷却水、直接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等。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间接冷却水或冲厕等,实现资源化利用;间接冷却水及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生化池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新建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纳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遂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各废水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车间进行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4a类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固废主要包括塑料边角料、包装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桶以及生活垃圾等塑料边角料、包装废物出售综合利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该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拟通过设置环保专管理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选址位于遂昌县龙板山区块SGYP2018001号,项目选址基本符合《《遂昌县域总体规划》(2010 修编)》的要求,符合《遂昌县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统计,项目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晓斌             联系电话:1396879071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439号(杭州总公司)、莲都区丽南花苑1幢副楼2楼(丽水办事处)  

人:蒋国龙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遂昌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行政审批中心44-45号(环评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8-8127411

 

 

 

遂昌鑫强橡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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