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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20000吨功能性环保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5-03-14 09:44:21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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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20000吨功能性环保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0000吨功能性环保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琼天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计划总投资13000万元,在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购置工业用地15096m2(约22.644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建构筑物。项目基本采用自动化生产,购置合成反应釜、脱低釜、乳化釜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端含氢硅油13225吨(其中11225吨用于生产特种聚醚硅油,2000吨用于出售)、特种聚醚硅油13205吨(其中3205吨用于生产氨基改性聚醚硅油,10000吨用于出售)、氨基改性聚醚硅油4500吨(其中1500吨用于生产硅油乳液,3000吨用于出售)、硅油乳液5000吨(均用于出售),即形成年产35930吨功能性环保有机硅新材料的能力,其中15930吨自用,其余20000吨用于出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时期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离厂界最近距离(m

相对方位

环境功能区

X

Y

现状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

天堂源

0

-1520

Ⅲ类水体

纳污水体

1520

东、南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

濂溪

-1045

0

Ⅲ类水体

周边河网

1045

西

空气环境

龙口村

龙口村

-1264

0

居民点

970

1170

西北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后潘村

-631

256

居民点

556

585

西北

洋内村

-424

1188

居民点

338

1405

西北

寺后村

-1286

458

居民点

647

1385

西北

苏山村

-833

1063

学校

115

1465

西北

下马村

2059

278

居民点

1647

2060

东北

龙祥村

祥川村

1579

1379

居民点

2303

2255

东北

大务村

275

671

居民点

795

东北

柿亨村

404

1707

居民点

2005

东北

东姑村

村前村

1453

-392

居民点

836

1520

东南

上市村

1475

-267

居民点

1510

东南

樟树塔

1863

-856

学校

260

2157

东南

双塘坞

1617

-938

学校

1910

东南

东姑村

1175

-1237

居民点

2122

1872

东南

古亭村

古亭村

-468

-1025

居民点

892

1115

西南

后葛村

427

-1036

居民点

446

1250

东南

东亭村

673

-1314

居民点

383

1685

东南

社后村

264

-1853

居民点

1635

2170

云峰佳苑

607

-1210

居民点

800

1540

东南

遂昌县云峰幼儿园

526

-1243

学校

250

1566

东南

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

18

-1886

学校

1643

2160

杨家村

-719

-1123

居民点

320

1460

西南

下寮村

-986

-1052

居民点

1545

西南

上寮村

-1275

-752

居民点

1510

西南

白岩源

-1297

1466

居民点

50

2175

西北

丽故塘

-730

1559

居民点

70

1970

西北

内洋倪

-408

1445

居民点

70

1342

西北

大广坑

-631

1947

居民点

75

2365

西北

木岱村

-451

1813

居民点

300

2147

西北

光月头

957

1224

居民点

150

1680

东北

黄井岗

2131

-508

居民点

50

2267

东南

下岩村

1922

-1298

居民点

50

2583

东南

石步下

1922

-1739

居民点

120

2888

东南

土壤环境

后潘村

-631

256

居住用地、农用地

585

西北

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大务村

275

671

居住用地、农用地

795

东北

规划敏感点

空气环境

古亭小区

0

-1120

居民点

/

112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外排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

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从地下水预测分析可知:非正常工况下,CODMn浓度中心在水流方向逐渐向下游移动,中心浓度逐渐降低,在假设情景下100d的超标距离约为11m1000d的超标距离约为38m。由上述预测和分析表明,虽然污染范围小,但污染时间长(几十年,甚至有几百年),本项目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净能力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首先确保厂区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迁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4)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最大占标率为:55.20%(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150m,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结论,叠加现状浓度、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在通过禁止夜间高噪声作业并采取功率大设备隔声降噪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6)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职工生活垃圾、废去离子水制备膜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去离子水制备膜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可出售给其他厂家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滤袋、滤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污染源

环保措施

治理效果

1

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外排水

①甲类生产车间内均设置车间排水沟

②废水产生点设置管道收集和输送

③设置处理能力50t/d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UASB厌氧+缺氧+多级生物接触氧化+芬顿氧化+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

④在厂区最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00m3,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连接初期雨水池与污水处理站的输送管道。

达到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

设置化粪池、隔油池各一座,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去离子水制备废水

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

不外排

2

地下水

重点防渗区

厂区罐区、危险品库、废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甲类车间、应急导污沟为重点防渗区

②重点污染防治区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3

废气

端含氢硅油生产工艺废气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1);

液体投料及反应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采用碱洗+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2);

压滤机卸料口及灌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负压脱低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采用一级喷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特种聚醚硅油生产工艺废气

液体投料、反应及脱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采用一级喷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灌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氨基改性聚醚硅油生产工艺废气

液体投料、反应及浓缩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采用一级喷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灌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硅油乳液生产工艺废气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1);

液体投料及搅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一级喷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灌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储罐呼吸废气

①设置配有安全装置的储罐,并设置平衡管,尾气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②设置围堰

③储罐必须配备储罐控温、防雷装置、防静电装置和降温装置和罐顶废气回收或预处理设施

危废间异味

采用整体换风方式对危废间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污水处理站臭气

加盖密封,收集的恶臭气体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3

4

噪声

生产车间噪声

房屋隔声,有条件的安装双层窗户;对反应釜等设置减震基础,设减振垫以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输送物料泵等设可拆卸的隔声罩;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动力车间噪声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罐区噪声

单独设泵间;物料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污水处理区噪声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废气处理区噪声

对风机等设置减振基础

5

固废

危险废物

①设置专用的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或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设置

②在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③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一般固废

定期清理到厂区一般固废堆场以出售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

办公区等生活场所设置垃圾收集箱,并由厂内清洁工人定期清理到厂区生活垃圾堆场以备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其他综合性措施

日常固体废弃物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6

环境风险

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强化对环保措施、分区防渗措施等的管理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园区设置事故池,设置三级防控措施;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

环保管理

1)制定环境保护五项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

2)建立台账,包括环境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原辅物料消耗台帐;

3)制订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制订办理和报告程序,包括项目停产、设施停运、检修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琼天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0吨功能性环保有机硅项目位于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琼天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372501771,地址: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浙江琼天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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