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天堂萤石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天堂萤石矿采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天堂萤石矿采矿项目
建设单位:遂昌乾丰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6282万元,项目年开采萤石矿5万吨,开采年限11年,矿区范围0.676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761m~+10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点
序号 | 保护目标 | 坐标/° | 方位 | 距离矿区边界 最近距离(m) | 规模 | 保护 级别 | |
经度(东) | 纬度(北) | ||||||
1 | 白沙 | 119.419120 | 28.682773 | 南 | 180 | ~30户 |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 声环境1类 |
2 | 火烧弄 | 119.418189 | 28.675529 | 南 | 900 | ~25户 | |
3 | 双突头 | 119.406774 | 28.693056 | 西北 | 1600 | ~8户 | |
4 | 墩头村 | 119.398747 | 28.692506 | 西北 | 2200 | ~20户 | |
5 | 龙祥村 | 119.405456 | 28.681281 | 西南 | 1300 | ~300户 |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 声环境2类 |
6 | 光月头 | 119.396788 | 28.680304 | 西南 | 2400 | 6户、散户 | |
7 | 松树坞 | 119.412906 | 28.671905 | 西南 | 1500 | ~70户 | |
8 | 马鞍丘 | 119.417742 | 28.670134 | 南 | 1600 | 12户 | |
9 | 下马村 | 119.409354 | 28.670006 | 西南 | 1800 | ~150户 | |
10 | 庵后 | 119.415256 | 28.668904 | 西南 | 1900 | 12户 | |
11 | 上市 | 119.404618 | 28.663645 | 西南 | 2800 | 20户(评价范围内) | |
12 | 潘村 | 119.420866 | 28.660862 | 南 | 2300 | ~18户 | |
13 | 上畈村 | 119.419683 | 28.658748 | 南 | 2600 | ~30户 | |
注:以上按照自然村统计,以上自然村涉及行政村为下马村、龙祥村和东姑村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要求,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矿井涌水经水仓汇集沉淀后回用于采矿、堆场洒水、运输道路洒水用水、矿石冲洗用水和周边水稻、农作物等庄稼的灌溉用水,不外排。项目矿石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作为农肥用于矿区周边林地施肥、灌溉,不外排。本项目对矿(废)石周转堆场设置防雨淋措施,则雨季矿(废)石周转堆场不会产生淋溶水。
综上,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井下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井下污风(主要包括井下爆破、铲装、运输等作业产生的粉尘,及爆破时产生的CO和NOx等污染物),矿石周转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等。经估算模型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情况下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属于二类区);本项目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叠加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安全预评价报告,项目单次装药量小于安全预评价中爆破安全距离允许的最大装药量。且爆破作业位于井下,因此本项目爆破振动对周围村庄民居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对固废实行分类处置和规范化管理,处置去向符合环保要求,实现固废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工程分类 | 类别 | 项目 | 内容 | 治理效果 |
矿区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 | 洒水、喷雾除尘系统 | 工作面、排风巷道设置洒水、喷雾除尘装置。 |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井下通风系统 | 总风量11.26m3/s。 | |||
废水 | 矿区清污分流系统 | 建设矿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 | 矿井涌水回用。 | |
矿井涌水处理 | 项目矿井涌水在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矿山生产、堆场洒水、道路洒水、矿石冲洗用水及矿区和矿区周边水稻、农作物等庄稼的浇灌等。 | |||
矿(废)石周转堆棚 | 堆棚采用钢结构形式,堆棚下部为2m高的混凝土墙,堆棚顶棚采用彩钢瓦,3侧面设彩钢瓦封闭,堆棚进出口设喷淋洒水抑尘措施。 | 无淋溶废水产生 | ||
矿石冲洗废水沉淀池 | 矿石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容积为140m3。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
生活污水设施 | 设置化粪池(旱厕)。 | 用作农肥,不外排。 | ||
噪声 | 噪声治理 | 地下开采隔声、减振措施等。 | 场界噪声达标。 | |
固体废物 | 废石堆放 | 开采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采空区,手选废石暂存于堆棚内,回填采空区。 | 减少地质灾害及水土流失的发生。 | |
沉淀污泥 | 回填采空区。 | / | ||
废机油 | 机修区设置5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其中,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害化处置。 | ||
废含油抹布 | 混入生活垃圾一并清运处置。 | 减少二次污染。 | ||
生活垃圾收集 | 垃圾收集点,定期收集。 | |||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以及土地复垦 | 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委托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中内容进行保护与恢复。 | 本项目开采带来的环境、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本项目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98%以上。 | |
绿色矿山建设 | 参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建设绿色矿山。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天堂萤石矿采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使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企业须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是可控的,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遂昌乾丰矿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昌德,电话:18268913341,地址: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贺工;电话:13738104198。
遂昌乾丰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