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
(2)建设单位: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SGYP(2014)013号地块,地块中心经纬度为28°39′31.728″N,119°23′10.847″E。
(5)行业类别:根据项目备案通知书可知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此外根据项目的生产内容,项目还涉及“C32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行业。
(6)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租赁遂昌县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SGYP(2014)013号地块的闲置厂房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6706m2,现状共6幢厂房、1幢综合楼和1幢宿舍楼,项目租赁其中的4幢生产厂房(厂房一到厂房四)、1幢综合楼和1幢宿舍楼,总用地面积24720m2,总建筑面积12641.49m2。项目利用现有的建筑物,并新建酸碱罐区,购置破碎生产线、各类釜(罐)、压滤机等生产装置,形成年回收处理1万吨废旧锂电池、0.5万吨黑粉及年产1.383万吨电子专用材料的生产能力。
(7)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项目劳动定员60人,其中管理人员采用一班8h工作制,生产车间按三班两倒工作,年生产时间为330天。厂区内设有食宿。
(8)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2月建成投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时期 |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 对象及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 能区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厂界 距离/m | |
现状 敏感点 | 地表水 环境要素 | 天堂源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东 | 445 | |
濂溪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西南 | 1585 | |||
空气环 境要素 | 龙口村 | 龙口村 | 居民点 | 405户970人 | 二类 | 西北 | 1974 | |
后潘村 | 居民点 | 232户556人 | 二类 | 西北 | 1706 | |||
洋内村 | 居民点 | 141户338人 | 二类 | 西北 | 2178 | |||
寺后村 | 居民点 | 185户647人 | 二类 | 西北 | 2365 | |||
苏山村 | 居民点 | 35户115人 | 二类 | 西北 | 2408 | |||
龙祥村 | 祥川村 | 居民点 | 814户1987人 | 二类 | 西北 | 2257 | ||
堪下村 | 居民点 | 二类 | 北 | 1358 | ||||
龙祥村 | 居民点 | 二类 | 东北 | 1979 | ||||
大务村 | 居民点 | 132户316人 | 二类 | 西北 | 1210 | |||
东姑村 | 村前村 | 居民点 | 343户836人 | 二类 | 东 | 350 | ||
上市村 | 居民点 | 二类 | 东 | 375 | ||||
樟树塔 | 居民点 | 107户260人 | 二类 | 东南 | 1038 | |||
双塘坞 | 居民点 | 二类 | 东南 | 790 | ||||
东姑村 | 居民点 | 852户2122人 | 二类 | 东南 | 980 | |||
古亭村 | 古亭村 | 居民点 | 364户892人 | 二类 | 西南 | 1592 | ||
后葛村 | 居民点 | 182户446人 | 二类 | 西南 | 815 | |||
东亭村 | 居民点 | 169户383人 | 二类 | 西南 | 1313 | |||
社后村 | 居民点 | 484户1635人 | 二类 | 西南 | 1778 | |||
云峰佳苑 | 居民点 | 约800人 | 二类 | 西南 | 975 | |||
龙板山安置小区 | 居民点 | 总建筑面积25437m2 | 二类 | 西南 | 1058 | |||
遂昌县云峰中心幼儿园 | 学校 | 总占地面积4281m2 总建筑面积4001m2 | 二类 | 西南 | 2318 | |||
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 | 学校 | 在校学生1533人,33个 教学班,教职工114人 | 二类 | 西南 | 2005 | |||
杨家村 | 居民点 | 约320人 | 二类 | 西南 | 1924 | |||
下寮村 | 居民点 | 二类 | 西南 | 2195 | ||||
上寮村 | 居民点 | 二类 | 西南 | 2295 | ||||
木岱村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二类 | 西北 | 2839 | |||
白岩源 | 居民点 | 约50人 | 二类 | 西北 | 3101 | |||
丽故塘 | 居民点 | 约70人 | 二类 | 西北 | 2729 | |||
内洋倪 | 居民点 | 约70人 | 二类 | 西北 | 2435 | |||
光月头 | 居民点 | 约150人 | 二类 | 北 | 1680 | |||
凤凰山 | 居民点 | 约150人 | 二类 | 东北 | 2685 | |||
火烧弄 | 居民点 | 约120人 | 二类 | 东北 | 2254 | |||
东源村 | 居民点 | 654户1647人 | 二类 | 东北 | 1829 | |||
松树坞 | 居民点 | 二类 | 东北 | 1828 | ||||
马鞍丘 | 居民点 | 二类 | 东北 | 1954 | ||||
庵后 | 居民点 | 二类 | 东北 | 1663 | ||||
下马村 | 居民点 | 二类 | 东北 | 1172 | ||||
四十箩 | 居民点 | 约80人 | 二类 | 东北 | 1554 | |||
黄井岗 | 居民点 | 约50人 | 二类 | 东 | 1172 | |||
上畈 | 居民点 | 约200人 | 二类 | 东 | 2100 | |||
外岱村 | 居民点 | 约50人 | 二类 | 东南 | 1998 | |||
下岩村 | 居民点 | 约50人 | 二类 | 东南 | 1500 | |||
沙坝村 | 居民点 | 约50人 | 二类 | 东南 | 1940 | |||
山牛边 | 居民点 | 约10人 | 二类 | 东南 | 2217 | |||
石步下 | 居民点 | 约20人 | 二类 | 东南 | 1890 | |||
宝山口 | 居民点 | 约80人 | 二类 | 南 | 1590 | |||
寅头村 | 居民点 | 约120人 | 二类 | 西南 | 2407 | |||
土壤环 境要素 | 东姑村 | 村前村 | 居住用地 | 一类 | 东 | 350 | ||
上市村 | 居住用地 | 一类 | 东 | 375 | ||||
双塘坞 | 居住用地 | 一类 | 东南 | 790 | ||||
东姑村 | 居住用地 | 一类 | 东南 | 980 | ||||
后葛村 | 居住用地 | 一类 | 西南 | 815 | ||||
云峰佳苑 | 居住用地 | 一类 | 西南 | 975 | ||||
规划 敏感点 | 空气环 境要素 | 后葛村安置区 | 居民点 | / | 二类 | 西南 | 1042 | |
古亭村安置区 | 居民点 | / | 二类 | 西南 | 1738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碱洗母液Wc1、搅洗废水Wc2、解析废水Wc3、废气喷淋废水Wc4、循环冷却外排水Wc5、生活污水Wc6和初期雨水Wc7等七部分废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31.67m3/d,合计4.345万m3/a,排放量为107.8m3/d,合计3.558万m3/a。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分类进行收集处理,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废水含有少量铁、磷等原料,此外含有部分盐。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经“调节+芬顿氧化+二级混凝沉淀”处理,部分(0.735万t/a)返回MVR装置进行脱盐处理得到工业盐和冷凝水,冷凝水回用于洗水,工业盐作为副产品出售,剩余部分(3万t/a)纳管排放;循环冷却外排水水质较为清洁,收集后直接纳管排放;初期雨水水质较为简单,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废水纳管排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罐区、仓库、危废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的情况。从地下水预测分析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池泄漏到潜水含水层30d时,铁浓度超标距离为6m;100d时,铁浓度超标距离为10m;365d时,铁浓度超标距离为19m;1000d时,铁浓度超标距离为31m。由上述预测和分析表明,事故状态下,项目在及时发现污染并采取措施后,污染物总量不大,其污染范围不大,污染可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①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各污染物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
②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最大占标率为:71.13%(DA001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2008m(DA001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评等级为一级,需进行进一步预测。
③根据章节4.4.4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5.4.1和章节5.4.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结论,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④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预测结果,叠加现状浓度后,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⑤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区域最大落地浓度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的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项目非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企业各侧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达标。但企业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主要措施如下:
①对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增加隔振垫,并尽量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位置,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其维修保养工作,注意对其主要转动摩擦部位加添润滑油。
②厂界四周设高于2m的实体围墙,车间墙体进一步加固,生产车间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
③对于水泵、风机等一类机体辐射噪声较大的声源,可以采用隔声罩来降低它的噪声。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全封闭式隔声罩或局部封闭式隔声罩。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职工生活垃圾、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可出售给其他厂家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工序 | 环保措施 | 验收执行标准 |
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外排水、初期雨水 | ①生产车间内均设置车间排水沟; ②废水产生点设置管道收集和输送; ③生产废水分类进行收集处理,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废水含有少量铁、磷等原料,此外含有部分盐。碱洗母液、搅洗废水、解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经“调节+芬顿氧化+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0.735万t/a)返回MVR装置进行脱盐处理得到工业盐和冷凝水,冷凝水回用于洗水,工业盐作为副产品出售,剩余部分(3万t/a)纳管排放;循环冷却外排水水质较为清洁,收集后直接纳管排放;初期雨水水质较为简单,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废水纳管排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
生活废水 | 生活污水 | 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各一座,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在厂区最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0m3,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连接初期雨水池与污水处理站的输送管道。 | |||
地下水环境 | 物料泄漏等 | 重点防渗区 | ①厂区罐区、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应急导污沟、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 ②重点污染防治区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环境空气 | 生产车间 工艺废气 | 电池破碎、热解、分选 生产废气 | 生产线微负压密闭收集,收集的颗粒物、氟化物和有机废气经配套的“高效高温除尘+干法脱酸+催化氧化燃烧+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风量设计为40000m3/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要求、《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车间投料粉尘和酸雾废气 | 在固体原料拆包、投料口等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水蒸气以及酸雾等经罐体上方的通气口排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项目投料粉尘和酸雾废气在车间内通过收集总管合并后进入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风量设计为12000m3/h。 | |||
产品烘料 包装粉尘 | 各干燥机、粉碎机、筛分器和包装机均配备有尾气除尘装置,其中碳酸锂、磷酸铁产品干燥设备各配套一套“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装置,硫酸钠产品干燥设备配套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其他粉碎机、筛分器和包装机等设备均配备有小型收尘器。粉尘废气经各自配套的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操作过程均密闭操作。 | |||
罐区呼吸 废气 | 储罐均安装平衡管系统,使用固定顶罐,采取平衡管、呼吸阀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食堂油烟废气 | 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放口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各类釜、槽、物料泵等 | 房屋隔声,有条件的安装双层窗户;对破碎机、切片机等设置减震基础,设减振垫以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输送物料泵等设可拆卸的隔声罩;设置值班室和控制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三废处理区 | 水泵、风机等 |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 ||
固体废物 |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 危化品原料使用 | ①设置专用的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或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 ②在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③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
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 非危化品原料使用 | 定期清理到厂区一般固废堆场以出售综合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
废过滤材料 | 过滤工序 | |||
废过滤渣 | 过滤工序 | |||
污泥 | 废水处理 |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办公区等生活场所设置垃圾收集箱,并由厂内清洁工人定期清理到厂区生活垃圾堆场以备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
环境风险管理 | 制定环境保护六项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 | |||
建立台账,包括环境监测台账、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原辅物料消耗台账 | ||||
制订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制订办理和报告程序,包括项目停产、设施停运、检修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前驱体材料生产和循环再生项目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
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发布公示。
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发布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联系人:姚先生;电话:158******64;地址: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小姐;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
蔚孚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