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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年浮选7万吨萤石矿技改项目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5-03-14 09:44:25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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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年浮选7万吨萤石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年浮选7万吨萤石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遂昌金矿

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725万元,选址于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遂昌金矿,对现有的铅锌矿配备的破碎、球磨、尾矿脱水流程不变,在现有的铅锌矿浮选生产流程的基础上,浮选机配置按照萤石矿的工艺需要进行改造配置,增大精矿脱水能力改造,药剂添加系统略加改造,新增泡沫泵、石泵、真空过滤机等设备,实施“年浮选7万吨萤石矿技改项目”,结合遂昌金矿现有的铅锌矿和萤石矿的储量和开采计划,两个独立矿种间隔进行选矿生产。改造完成的萤石矿选矿生产线计划年处理矿石7万吨(采矿设计能力为3.5万吨/年,选矿间隔一年生产),年产萤石精粉牌号FC-97一级品(品位≥97%)的萤石精粉400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遂昌金矿,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点

保护目标

坐标(经纬度)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内容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东经

北纬

刘坞村

119.41162 

28.63110

417

居民

GB3095-2012

二级、GB3096-2008的2类

西北

1900

岩里村

119.40551

28.62437

673

西北

2100

濂竹乡

119.43727

28.61660

4152

东南

850

龙岩头村

119.42708

28.60734

2821

1100

苏旺村

119.40778

28.60679

111

西南

2200

欧江支流-梧桐源

119.42946 

28.59404

水质

水体

GB3838-2002

Ⅲ类

2500

区域地下水

/

/

地下水

地下水体

GB/T14848-2017Ⅲ类

/

/

厂区及周边

0.2km*0.2km范围

土壤

土壤

GB36600-2018

类建设用地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破碎用水、球磨用水、浮选用水、车间地面清洗等,本项目破碎用水、球磨用水、浮选用水、车间地面清洗经自然沉淀+二级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不新增。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更换选矿产品遗留的废水经过厂区内的有效储存后待下一次萤石矿选矿开机时作为补充水使用,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周边地下水现状质量较好,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絮凝沉淀池出现渗漏情况下60天到100天之间在渗漏点周围均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氟化物超标现象,但范围主要为厂区周围;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浓度逐渐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考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采取局部防渗的措施,将厂区地层作特殊处理,使土壤的自然结构改变,通过采取在场区下方铺设渗透系数很小的物质,如黏土和土工膜等,来消减污染物渗入速度,达到控制污染入渗的效果,可以有效的防止地表泄漏造成的污染物入渗对地下水的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破碎、输送、粉料仓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粉尘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情况下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属于二类区);本项目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叠加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非正常工况下影响浓度较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大大增加,并出现超标现象,非正常工况污染应引起足够重视应加强管理,杜绝厂区废气环保设施事故排放。

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废气不会对厂区外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投产后,项目各噪声源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尾矿砂、尾矿污泥、废布袋,废布袋经收集后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尾矿砂、尾矿污泥均经过固化处理后运输至叶家田萤石矿作为采空区的填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治理效果

废气

破碎粉尘

1、粗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至一套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至15m排气筒排放;

2、细碎、筛分粉尘集气罩收集后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至15m排气筒排放;

3、皮带输送粉尘集气罩收集后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至15m排气筒排放;

4、中间环节的粉矿仓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至15m排气筒排放;

5、车间内喷淋抑尘,产尘工序附近加密设置喷淋抑尘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二级标准

其他粉尘

原矿堆场设置在室内,同时顶部设置自动旋转式喷淋抑尘设施对粉尘进行处理皮带转载点球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确保基本无粉尘产生及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采用自然沉淀+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

回用于浮选生产线不外排

更换选矿遗留废水

絮凝沉淀后暂存于两个共计4000m3的储水池内

分批次加入到下一次萤石矿选矿工艺中

噪声

车间降噪设计

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设备合理布局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特别是将环保风机布置在车间内,减少风机噪声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备隔声降噪

对高噪声的风机等,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风机、造型机底座基础减震,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强化生产管理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物料废包装材料可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厂家综合利用,粗砂和细砂均固化处理后运输至叶家田矿山作为采空区的填充材料。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

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仓库,废机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抹布手套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风险防范

按运输、贮存、末端防治三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年浮选7万吨萤石矿技改项目选址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遂昌金矿,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规范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使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企业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是可控的,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联系人:秦昌静,电话:18767866105,地址: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遂昌金矿。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贺工;电话:13738104198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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