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发改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县粮食收储公司:
《遂昌县发改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经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昌县发改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重大部署,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遂昌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应指办〔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制订遂昌县发改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县发改局建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局防汛防台抗旱等相关工作。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任,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综合能源科、价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重点项目指导中心的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综合能源科、价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重点项目指导中心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固定资产投资科、综合能源科、价格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重点项目指导中心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局内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值班车辆调度、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后勤保障、应急通讯联络保障、赴灾害现场的装备保障等工作。
粮食与物资储备科负责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督促指导,负责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群的日常管理;负责督促遂昌中心粮库落实防汛防台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库内值班值守、隐患排查、险情上报及应急抢险工作。
综合能源科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用电的督促指导。督促电力企业、电力设施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管道安全检查和风险防范。
重点项目指导中心协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建设项目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按行业要求制定工作预案。
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积极争取和安排分解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根据灾情,争取公共建设资金计划,对受灾严重地区给予紧急资金支持。
价格科负责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稳价工作。
二、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遂昌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按照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也分为四级:Ⅳ级响应行动、Ⅲ级响应行动、Ⅱ级响应行动和Ⅰ级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时,我局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行动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办公室、综合能源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重点项目指导中心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确保手机畅通。
2.办公室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车辆保障和调度工作。
3.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启动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群;督促遂昌中心粮库落实值班,做好库内外下水道等排水系统的检查清理工作。
4.综合能源科启动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群。
5.重点项目指导中心启动重点工程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群。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办公室及时传达县防指发出的汛情、灾情等信息,做好后勤及值班车辆调度等保障工作。
2.粮食与物资储备科根据指令做好生活保障类与储备成品粮救灾物资调拨工作;督促本级粮食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风险防范。督促遂昌中心粮库实行24小时值班,检查清理库内外下水道等排水系统,清点备齐雨衣、应急灯、沙袋等应急抢险物资,及时向县防指报送动态。
3.综合能源科加强电力安全运行工作的督促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风险防范,督促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督促各地加强管道安全检查和风险防范,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及时向县防指报送动态。
4.重点项目指导中心开展全县重点建设系统上下联动,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重点项目防汛防台减灾工作准备。及时向县防指报送动态。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手机24小时畅通。
2.实施值班制度,由办公室牵头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综合能源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重点项目指导中心等科室派员。
3.局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按县防指要求参加县防指的会议、部署的行动或驻值。
4.办公室做好后勤及值班车辆调度等保障工作。
5.粮食与物资储备科根据指令做好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调拨工作。协调做好储备成品粮调拨工作。督促粮食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风险防范,现场协调因灾受损生产自救及相关灾情处置工作。指导企业排除各类隐患,指导处置灾情,及时统计仓储设施受损情况。科室所有人员均保持通讯畅通。指导遂昌中心粮库做好库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并加强值班力量,其他应急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检查清理库内外下水道等排水系统,清点备齐雨衣、应急灯、沙袋等应急抢险物资,检查仓库设施及储粮安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送动态。
6.综合能源科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用电的督促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启动油气长输管道应急监测工作,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协调和指导。及时向县防指报送动态。
7.重点项目指导中心协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全面做好重点项目防御灾害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送重点建设项目相关动态信息。
8.价格科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稳价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编排的值班安排参加24小时值班。
2.局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按县防指要求参加县防指的会议、部署的行动或驻值。
3.办公室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县防指发出的汛情、灾情及防范工作部署要求等信息,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确保24小时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保障,做好赴灾害现场的装备(雨衣、雨鞋、照明等)及应急通讯联络保障。Ⅰ级响应行动结束后,及时将应急预案的具体执行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成绩经验和不足等进行总结,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粮食与物资储备科根据指令做好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调拨工作。协调做好储备成品粮调拨工作。督促粮食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风险防范,现场协调因灾受损生产自救及相关灾情处置工作。指导粮食企业落实防汛防台属地监管责任,排除各类隐患,指导处置灾情,及时统计仓储设施受损情况,持续跟踪灾后自救,总结经验教训。科室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所有人员均保持通讯畅通。督促遂昌中心粮库做好库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其他应急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定期检查库内外下水道、窨井积水、排水系统变化情况,清点备齐雨衣、应急灯、沙袋等应急抢险物资,检查仓库设施及储粮安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送动态。
5.综合能源科做好协调指导电力应急处置,协调电力运行突发事件发生后本省电力调度及供应安全。协调指导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石油或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及时向县防指报送应急监测情况。
6.重点项目指导中心协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重点建设系统充分做好重点项目防汛防台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送重点建设项目相关动态信息。
7.固定资产投资科及时做好发改系统的灾情损失汇总统计,争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
8.价格科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平抑物价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应急值班要求
1.做好电话接听的详细记录,包括来电时间、单位、姓名、通话内容等。及时处理和请示相关事项,做好办理事项的记录。
2.收到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有关防汛防台抗旱等工作指示,县防指发出的暴雨预警、汛情预警和启动抢险预案的信息和命令,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分管副组长汇报,特别重要的指示要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相关信息视情在工作群通报。
3.对全县重点工程、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报告的险情、灾情,必须认真记录,及时向有关组长汇报,同时向县防指报告。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当班内所发生的情况,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做好值班交接。
(二)其他事项
1.未尽事项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出,报请分管副组长、常务副组长、组长同意后执行。
2.县防指降低或撤消应急响应,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相应降低或撤消,值班随之取消。
3.应急响应结束后,办公室根据应急响应期间的实际情况并会商相关处室后,向局领导小组提交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
五、预案管理
(一)管理和更新
当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
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