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同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承办科室提交集体讨论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承办科室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完善相关程序。
三、各承办科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2025年度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
2025年度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财政局关于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废止后有关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 | 社会保险科 | / |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废止后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废止后有关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等 | 公众参与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1月-2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 | / | |||||
合法性审查 | 2月-3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3月-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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