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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5 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安置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遂征预〔2025〕2号)
时间:2025-04-02 08:15:11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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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遂昌县人民政府实施S215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安置地项目建设项目,拟征收北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马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蕉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连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

云峰街道(连头村)、北界镇(北界村)、新路湾镇(小马埠村,蕉川)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33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查安排

遂昌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云峰街道办事处、新路湾镇人民政府、北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地红线图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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