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财政局
关于公布遂昌县公办幼儿园3 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遂昌县公办幼儿园:
为完善婴幼儿照护收费政策,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0〕60号)和《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遂政办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在成本监审和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制定了遂昌县公办幼儿园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遂昌县公办幼儿园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可在《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和核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遂发价〔2020〕5号)规定的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40%。
二、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和核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遂发价〔2020〕5号)、《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县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遂发价〔2020〕4号)执行。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财政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