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浙江翱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迁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25年4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浙江翱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迁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翱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迁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2025.4.27 | 丽环建遂〔2025〕10号 | 见附件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联系地址: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君子路357号)103环保窗口 |
公告期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丽环建遂〔2025〕10号 关于浙江翱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迁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