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四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2025年一季度服务业“开门好”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服务业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遂昌县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遂委办发〔2023〕27号)、《遂昌县一季度“开门好”工作相关政策》(遂经济高质办〔2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第四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2025年一季度服务业“开门好”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遂昌县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遂委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的相关企业、个体户,符合第15条上规上限奖励的除外。
2.符合《遂昌县一季度“开门好”工作相关政策》(遂经济高质办〔2025〕1号)文件第(三)、(五)、(六)、(七)、(八)条精神的相关企业、个体户。
二、申报材料
(1)政策奖励申报表(附件1-4);(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兑现流程
1.鼓励企业开展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途径为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特色创新”专区→“浙里营商”服务专区→地方专区丽水市模块→切换地区遂昌县→选择政策条款开始申报,按照申报条款要求上传相应审核材料。
2.线下申报材料提交相应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县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联系电话:服务业科8529514。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5月9日。
五、注意事项
1.若企业通过线下申报,所有材料一式二份。申报表需排版在同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取得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县经济商务局(新城大厦1号楼517办公室),企业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3.请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加强宣传和对接,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遂昌县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表(2024年度)
2.遂昌县限下样本季度考核评估表(2024年度)
3.遂昌县服务业政策奖励(加快县外飞地建设发展)申报表(2024年度)
4.2025年遂昌县一季度“开门好”政策(服务业)兑现审核表
遂昌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遂昌县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表(2024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 |
申报政策依据 | 《遂昌县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遂委办发〔2023〕27号)第 条 |
申报事实依据 | |
申请兑现资金 | 大写: ;¥: 。 |
企业承诺 | 我公司(个体)郑重承诺:本次政策兑现提交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报,愿承担一切后果。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核 | 经审核,该企业(个体)申报本次政策兑现(遂委办发〔2023〕27号)符合兑现条件,兑现金额 元。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统计部门审核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部门审核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 同意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兑现金额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二份。
附件2
遂昌县限下样本季度考核评估表
(2024年度)
限下样本单位 名称(盖章) | ||||
季度 | 是否按时规范报送统计报表 | 是否按时规范报送统计台账 | 季度奖励金额(元) | |
季度考核评估情况 | 一季度 | |||
二季度 | ||||
三季度 | ||||
四季度 | ||||
合计奖励金额(元) | ||||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企业(个体)申报本次政策兑现符合兑现条件,兑现金额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同意属地审核意见,兑现金额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注:此表一式二份。
附件3
遂昌县服务业政策奖励(加快县外飞地建设
发展)申报表(2024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 |
申报政策及条款 | 《遂昌县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遂委办发〔2023〕27号)第20条加快县外飞地建设发展。 |
相关情况说明(附相关证明) | |
企业承诺 | 我公司(个体)郑重承诺:本次政策兑现提交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飞地专班审核 |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兑现条件,同意奖励 元。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兑现条件,同意奖励 元。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4
2025年遂昌县一季度“开门好”政策
(服务业)兑现审核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申报政策依据 | 《遂昌县一季度“开门好”工作相关政策》(遂经济高质办〔2025〕1号)第 条 |
申报事实依据 | |
申请兑现资金 | 大写: ;¥: 。 |
企业承诺 | 我公司(个体)郑重承诺:本次政策兑现提交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报,愿承担一切后果。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核 | 经审核,该企业(个体)申报本次政策兑现符合兑现条件,兑现金额 元。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统计部门审核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 同意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兑现金额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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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
遂经商发〔2025〕4号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四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2025年一季度服务业“开门好”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