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杨淑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红古绿”,推动文化旅游强县建设的建议》(第139号)被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运乾督办,副县长朱与滨领办,主办单位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根据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遂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8日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重点督办建议
办理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办理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关于发展“红古绿”,推动文化旅游强县建设的建议》(第139号),现按照重点建议办理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15日-5月10日)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文广旅体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文广旅体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责任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捷(县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贤兵(县文广旅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刘振超(县文广旅体局资源开发科科长)
麻乐安(县文广旅体局文化艺术科科长)
李思军(县文广旅体局体育和产业科科长)
吴 雯(县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和广电科科长)
毛巧娟(县文广旅体局文旅融合发展中心主任)
王 俊(县文广旅体局文旅推广和信息中心主任)
何津梅(遂昌县文化馆馆长)
郑 莹(县文广旅体局文旅融合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旅体局资源开发科,刘振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一是根据县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拟定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初稿,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间。二是工作方案征求建议领衔代表、督办领导、领办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及各成员意见后正式行文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二、调查研究阶段(5月11日至6月11日)
(一)专题调研。向督办领导、领办领导汇报调研方案后,邀请建议领衔代表对我县发展“红古绿”,推动文化旅游强县建设工作开展实地调研。
(二)面对面座谈。邀请建议领衔代表、督办领导、领办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面对面座谈,认真研究第139号建议,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当前我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难点问题,听取建议领衔代表的相关意见建议并共商解决措施,听取督办领导、领办领导对建议办理的指导意见。
三、建议办理阶段(6月12日至7月12日)
(一)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调查研究情况,结合建议领衔代表意见,起草答复意见初稿,提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二)县文广旅体局上门沟通面商,就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答复意见初稿征询建议领衔代表意见。向督办领导、领办领导作阶段性汇报,征求对答复意见初稿的建议。
四、建议答复阶段(7月13日至7月30日)
(一)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调查研究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督办建议答复意见,形成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提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二)县文广旅体局主要领导再次上门沟通面商,再次就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征询建议领衔代表意见。向督办领导、领办领导作阶段性汇报,征求对答复意见修改稿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督办建议答复意见。
(三)最终完善后的建议答复内容经县文广旅体局研究后形成重点督办建议书面答复稿,答复前再次向督办领导、领办领导汇报办理结果。
(四)印发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结果答复文件,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结果答复给建议领衔代表,并报送督办领导、领办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五、持续推进阶段(7月31日以后)
(一)起草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材料,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二)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建议答复意见,对未落实到位的内容进行持续办理。
(三)适时开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后的回访工作,充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遂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