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昌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成员分工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研究,遂昌县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成员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组 长:潘文华
副组长:梅明荣 王 彦 李建瑞
党组书记、局长潘文华: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梅明荣: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
副局长王彦: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建瑞: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梅明荣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科科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