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14”会议、省安委会“3·14”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今年国务院“1号文件”明确要求“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动火作业等全链条专项整治”。县本级建立由消防、应急、建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依托安全生产“4353”工作范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巩固改革成果,深化安全监管。要巩固提升我县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成效,落实现有电焊机联网改造,推动电焊机出厂“加芯赋码”,加强流动电气焊作业人员监管,消除盲区漏洞,全面实现“以码管机、以机管人、以智管焊”。要切实发挥基层应消治理体系实战实效,将电气焊作业是否持证上岗、电焊机是否加芯赋码列入日常巡查检查范围,实施动态监管。
三、严格制度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广泛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自查自纠”,指导督促单位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厘清明晰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产权方、承包方、承租方等各方动火作业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简化报备程序,从源头上压减无证作业、违章操作。要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严格电气焊作业工具管理,落实电焊机实名制,建立“一机一档”,实现操作人员、电焊机、岗位“三统一”。
四、加强协同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3、4)有关要求,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行业指导督促和监管执法,重点治理未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违规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作业、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未备案、未进行内部审批、未持证上岗、违反动火作业“六必须”等突出问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消防、应急、建设、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办案协作,强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提升培训服务,强化机构监管。应急、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不断优化电气焊作业理论学习和培训考试服务,通过制作实操视频、网络远程教学、定点办班培训、加开考试场次等方式,方便相关需求人员考试取证。要严格考核培训机构监管,坚决整治培训弄虚作假、考试“放水”等乱象。
六、深化警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专项整治期间,凡因动火作业发生亡人或有影响事故,都要制作警示片,剖析违规动火原因,深挖背后的责任缺失问题,加强教育宣传,形成动火作业风险高的社会共识。要广泛张贴宣传《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通告》,组织制作动火作业系列公益片、警示片、科普片。要通过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精准投放,普及动火作业安全常识,营造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