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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索引号:2662403/2025-137706 生成时间:2025-05-15 10:07:57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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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

你好!

虽隔山海,与你同在。首先,祝贺你即将完成高中学业,迈入人生新征程。世界上总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愿这封信能给紧张备考的你带去一丝美好,增添一份力量。

不久的将来,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也会收到一份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可如实填写申请表,通过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弥补生活费。中西部特困新生还可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与短期生活费补助。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各高校都会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你还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新学期开学后,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会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确定相应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可补助生活费,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若你有意携笔从戎或赴基层建功立业,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多种校内奖助学金,全面保障莘莘学子安心就学。

为帮助学生和家长详细了解资助政策,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会在暑期集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号码与开通时间将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等媒体公布,你也可以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更多教育政策,请关注教育部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

亲爱的同学,开学前后是电信诈骗的高发期,在这里特别提醒你,有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加好友,想方设法骗取钱财。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有需要时,向学校老师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

学途漫漫、或有风雨,国家资助、助你前行。愿你怀鸿鹄之志,又脚踏实地,努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最后,预祝你考入理想大学,在奋斗中绽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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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勤、免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我省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资助。高校新生如遇经济困难,入学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帮你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入学时,绿色通道保你顺利办理入学;入学后,多项资助政策伴你完成学业。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全日制本专科生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商银行(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从2025年起,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工作,将贷款对象范围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中等收入及以下家庭学生。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界定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六、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八、校内资助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84488008845遂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78-812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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