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办理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关于加快遂昌县东城区块有机更新的建议》(10号),现按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27日-4月30日)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0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遂昌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朱亮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朱 亮(遂昌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黄文斌(遂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君飞(县建设局总工程师)
叶勇飞(云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李 林(遂昌经开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华 冬(县建设局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副主任)
骆海平(云峰街道重点项目办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遂昌经开区管委会,黄文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一是根据县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拟定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初稿,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间。二是工作方案初稿征求领衔代表、督办领导、领办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及各成员意见后正式行文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二、调查研究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一)专题调研。向县人大督办领导、县政府领办领导汇报调研方案后,遂昌经开区管委会协同县建设局、云峰街道,并邀请领衔代表对东城区块有机更新工作开展调研。
(二)面对面调研。邀请建议代表、领办领导、督办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面对面座谈,认真研究10号建议,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当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难点问题,听取建议代表的相关意见建议并共商解决措施,听取督办领导、领办领导对建议办理的指导意见。
三、建议办理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一)定期报告反馈。县建设局、云峰街道根据本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清单,紧扣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及困难问题。
(二)加强跟踪协调。强化跟踪、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对各会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指导,加强横向沟通,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四、建议答复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一)遂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调查研究情况,结合领衔代表意见,起草答复意见初稿,提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形成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
(二)遂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上门沟通面商,再次就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征询领衔代表意见。向督办领导、领办领导作阶段性汇报,征求对答复意见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督办建议答复意见。
(三)建议答复内容经遂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形成重点督办建议书面答复稿,答复前再次向督办领导、领办领导汇报办理结果。
(四)印发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结果答复文件,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结果答复给建议代表,并报送县人大督办领导、县政府领办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五、持续推进阶段(8月20日以后)
(一)起草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材料,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二)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建议答复意见,对未落实到位的内容进行持续办理。
(三)适时开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后的回访工作,充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