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对象公示(2025年第一批)
时间:2025-05-07 10:07:05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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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遂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遂委办发〔2023〕31 号)、《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遂昌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遂卫发〔2024〕4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标准:每胎500元)。
遂昌县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且在医疗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的遂昌县户籍妇女。
二、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已有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含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经本人申请,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县卫生健康局复核,我县此次拟补贴对象117人(附名单),补贴资金共计5850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机关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8521116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