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文件精神,决定向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遂昌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遂昌县妙高街道官碧路五弄2号)。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 2025年5月13日
联系电话:0578-8529253
民政2025年第二期.xlsx
遂昌县民政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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