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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昌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6-16 11:02:38      来源:遂昌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14遂昌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12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对巡察组反馈的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1人;诫勉1人,责令检查2人,通报批评1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6人;制定完善制度14项。

一、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已对类案检索、办案规范等工作制度进行完善。

(二)加强业务学习。各业务部门通过每月例会,对类案检索、办案规范、委托调解、案件评查等规定再次开展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三)整理建设司法裁判规则库。对近年民事、刑事、执行等审判规范性文件、参考案例、常见错案问题等梳理,分类汇总搭建“司法裁判规则库”,提高案件法律适用精准性,推动裁判尺度统一。

(四)加强评查工作力度。周查看案件评查进度,对临期评查进行督促,提高案件评查效果。对评查反映的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督察和各部门。

(五)人员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关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完成立案。针对立案前调解失败退回的案件,及时转立“民初”案件。完善诉调衔接,制定加强立案移送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案移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截止2025年3月,无超期立案情况。

(二)加强涉案款项管理。落实开展“两清理、两核查”专项行动。对未发放、延缓的案款均予以清理,确实无法发放的予以提存。截止2024年11月,已完成清理。优化案款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案款发放审批程序。

(三)规范诉讼费管理。完善案款衔接机制,规范案款衔接流程。定期开展诉讼费收缴情况清理工作,对清理情况进行内部通报、督促,对应退未退的诉讼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退回,对应收未收的诉讼费进行及时催缴。截止2025年3月,案款均在时限内完成退结,无超期退费情况。

(四)加强民主监督。聘任14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特约监督员,建立特约监督员联络群,定期发布院内重大事项、新闻宣传以及调研成果等,提前告知开庭公告及院内开展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监督。为其订购人民法院报,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内容,更好协助、监督法院开展工作。

(五)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2024年以来,开展陪审员初任集中培训、省高院视频培训课等3次,并为陪审员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法院报,提高参审实效。

(六)人员处理。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体业务部门对文书质量、案卷归档规范等业务进行重点学习,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审判能力,改善作风不实的问题。

(二)落实阅核制。以院庭长阅核制为抓手,严格文书审批、阅核流程,重大案件报分管院领导阅核,对存在撰写不严谨、说理不充分的文书及时修正,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三)抓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完善落实青年干警成长计划,2024年11月,已择优提任股级干部4名,其中正股级干部1名,副股级干部3名,30岁以下股级干部增加到3人。

四、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则,已对财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重新进行修订。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每年报送次年预算资金,后勤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填报预算申请书,并报院党组审批。

(二)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已根据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剖析,认领清单并及时整改;完成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分管负责人均开展廉政谈话。

(三)加强队伍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酒局、牌局等问题检查;每月开展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庭审纪律等督察检查并通报,纪律作风明显提升。

(四)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定期督促,每月将各部门三个规定填写情况写入通报,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将落实“三个规定”相关政策作为谈心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的重点内容加以强调,提高干警思想站位,打消干警思想顾虑、破除侥幸心理。

(五)人员处理。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1名相关责任人诫勉处理,2名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处理,并对3名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五、关于“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府院联动。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邀请部门、乡镇参与;坚持问题导向,汇总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存在的疑难问题并做出解答、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切实预防行政风险。

(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法官指导调解,定期组织法官和求和调委会调解员就调解案件中的典型案例、难点、堵点进行分享和讨论;加快培育村社“法治带头人”,已联合司法局共同举办镇街共享法庭庭务主任暨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对涉企纠纷先行引导至涉企纠纷服务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指定骨干法官进行审理。开展“亲清企业”走访,主动为企业普法和提供法律咨询。

(四)延伸司法职能。注重在案件中发现治理问题,通过司法建议、调研等手段持续参与社会治理。挖掘并撰写的1篇案例被《浙江审判》刊发,并入选2024年度全省法院“二十篇优秀案例分析”。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修订“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并且根据学习计划、提示单要求开展多形式的理论研讨,提升学习实效。

(二)健全研判机制。加强沟通,及时报送网络舆情风险点。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网络文化、新闻舆论业务培训,提高干警对信息的辨识度和专业认知度,加强干警的新闻宣传能力。

七、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内控制度已进行完善,并重新发文,确保后续资产管理手续规范,应入账的资产及时入账,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处理。已完成大楼产权证办理。

(二)全面开展资产盘点。资产盘点工作已经于2024年9月开展,截止20252月,已完成本单位、下属法庭、看守所、综治中心等地方的资产盘点工作。

八、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员培育。落实青年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动员青年干警向党组织靠拢。按照青年干警发展计划,及时落实新进人员轮岗锻炼。组建青年联合会,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春秋季体能训练等多种形式的党团活动,激发青年干警的干事积极性。

(二)持续抓好政治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会前由一名院领导,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以及党中央最新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领学。

(三)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各支部均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针对每位党员存在的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党课制度,加强检查通报,督促各支部落实党课。

(四)人员处理。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和法院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在做好各项法院常规工作的同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理念、加强司法作风,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加快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效进位,为我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贡献更多法院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8520701;邮政信箱:遂昌县平昌路279号;电子邮箱:hjy19951013@163.com。

 

 

 

 

 中共遂昌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4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