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公告2025年第4号
时间:2025-06-18 16:11:12
发布机构:遂昌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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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23日起,对粮食安全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粮食安全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
二、审计时间:2025年6月23日起
三、审计人员工作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县审计局联系,举报电话:0578-8121020;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8-8512662,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路1号新城大厦1号楼929室。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遂昌县审计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