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永恒石业有限公司年扩产2万立方米花岗岩加工技改项目)
2025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永恒石业有限公司年扩产2万立方米花岗岩加工技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永恒石业有限公司年扩产2万立方米花岗岩加工技改项目 | 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石材园区SGYP(2013)016号、SGYP(2017)011号地块 | 遂昌永恒石业有限公司 | 遂昌永恒石业有限公司创立于2013年,是一家从事石材加工、销售的企业。为满足市场需求,加快公司做大做强,经多方考察,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在原有基础上,实施年扩产2万立方米花岗岩加工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达到年产4.5万吨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1)切割粉尘: ①切割过程通过喷水使得物料湿润,从而到达降尘效果; ②大切机、中切机、小切机、组合锯等设置防护罩和不低于50cm的挡板进行局部密封,防止加工时拋洒带出含尘水滴,产生二次扬尘; ③车间门口及内部设置定时喷雾装置; ④每天冲洗滞留在车间、墙体、机械设备上的粉尘,保持车间洁净,避免二次扬尘。 (2)喷砂粉尘:喷砂机运行时处于密闭状态,产生的粉尘由风机引至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运输动力扬尘:在厂区道路经常洒水,并每天清扫2次 (4)汽车尾气:项目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物较少,且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 废水:(1)要求厂区进一步加强雨污分流,严禁雨污混流,避免雨天厂区内雨污漫流,从而进入周边水环境。 (2)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污水池,后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等,实现零排放。 (3)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固废:①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②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或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