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
黄胜军代表:
您好!
您的《关于加强城乡建筑垃圾有效处理的建议》今转来我局,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注,您的建议为我们提升城市建设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县建筑垃圾处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倾倒弃土场消纳,消纳点位于于云峰街道,总消纳规模420万方。二是加工处理,通过人工分拣可燃烧物进入焚烧厂焚烧,剩余的砖、水泥块等运往遂昌县青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加工成水泥砖等进行再次利用,处理量800吨/天。为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求,我局积极做好《遂昌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于2024年6月修编完成并发布实施,为今后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提供了工作依据。
下步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一是加快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规模装修垃圾10万吨/年,拆除垃圾20万吨/年,碎石30万吨/年,生产混凝土20万立方米/年,再生砖3万立方米/年,该项目选址在上坑垃圾填埋场,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
二是推进乡镇建筑垃圾消纳、转运调配场建设。根据规划,计划建设经开区共富平台渣土消纳场和三仁渣土消纳场,同时各乡镇设置临时堆放点或转运调配场,转运调配场所的建筑垃圾由乡镇政府统一转运至相关处置场所进行处置,降低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成本,减小建筑垃圾填埋场带来的相关环保风险隐患,提升处置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电子转移联单监管机制。严格依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强化部门联动,对未按要求审批渣土外运手续,未按规范开展电子联单转运的,由综合执法局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做好积极引导,做到国企项目全覆盖,国企项目优先利用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资源化利用产品,充分发挥政府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推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联系人: 温晓彤 联系电话:8526938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