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遂昌县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局部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局部更新成果》已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2025年8月25日起施行,原《遂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遂昌县城镇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制订成果的通知》(遂政办发〔2023〕27号)中相应国有及集体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遂昌县国有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
2.遂昌县集体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