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遂征告〔202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经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2025年7月16日收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浙自然资厅函〔2025〕429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334号),批准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云峰街道银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6.3197公顷。其中,耕地2.0566公顷、园地1.1540公顷、林地2.6824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887公顷、陆地水域0.0564公顷、居住用地0.0559公顷、其他土地0.2257公顷。
濂竹乡刘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6.5904公顷。其中,耕地2.9451公顷、园地1.1495公顷、林地1.5069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2873公顷、陆地水域0.0070公顷、居住用地0.1855公顷、其他土地0.5091公顷。
濂竹乡大竹小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8.6446公顷。其中,耕地3.7730公顷、园地0.6412公顷、林地2.9305公顷、草地0.1456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3631公顷、其他土地0.7912公顷。
濂竹乡瓦窑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4470公顷。其中,林地0.4470公顷。
濂竹乡黄石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4.6281公顷。其中,耕地3.6485公顷、林地0.0991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915公顷、其他土地0.7890公顷。
濂竹乡治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3.8054公顷。其中,耕地0.8126公顷、园地0.0735公顷、林地2.4213公顷、草地0.1531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189公顷、陆地水域0.0097公顷、居住用地0.1735公顷、其他土地0.1428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公布遂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遂政发〔2023〕78号)和《遂昌县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遂政发〔2021〕33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遂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安置方式,按照《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遂政发〔2024〕25号)文件执行。
五、遂昌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8-8520689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