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核查验收方案(试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49号)、《遂昌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实施方案》,我县开展了2023、2024年林下经济项目建设,现根据遂财农[2024]12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遂昌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暨“千村万元”林下经济项目实施委托合同书》约定,我单位对2023、2024年实施的林下经济项目,组织了复查工作,现将2023和2024年度实施的林下中药材高效复合经营精品示范基地建设暨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项目拟第二次支付补助资金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提出异议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提出对公示内容的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二、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 2025年7月10日,公示期7天。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电话: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4弄80号
邮编:323300
举报受理人和联系方式: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机关纪委 李烨(受理电话0578-8527617;15988007601,短号687601)
附表:1 林下中药材高效复合经营精品示范基地建设--2023、2024年遂昌县“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项目复查验收及拟第二次支付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汇总表.xlsx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