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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房子面积多出来只能乖乖交钱吗?
2005-09-12

  提问:在住进新房3年半之后,接到开发商委托的律师所来函,说经房管所现场测量房子面积比合同多一点,按当时合同规定面积误差在0.6%~3%之间的要补交房款,否则诉讼。我的疑点:一是为为何过了三年多才有这说法,有无时效?二是房管所的现场测量为什么没通知业主到场?请问专家,我必须补钱吗?房管所的数据一定要接受吗?

  律师回复:处理方法应该以购房合同为准。如果实际测量的面积与合同有差异,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3%以上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一般在办理入住时,开发商会提供房屋的实测面积,并要求业主结算房款。至于为什么会三年以后才进行结算,我目前还不是太清楚。但不管具体情况如何,解决问题的依据永远是合同和双方认可的过程性文件。另外,房屋实测面积应由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您如何对这个数据由异议,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另行测量。另外,您如果已经实际取得产权证书,面积则以产权证书注明的面积为准。

发布时间:2005-08-25 (文章来源:新浪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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