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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和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财政拨款各单位必须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软件正版化的工作。丽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05年12月底至2006年1月份对我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省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对不听劝阻,继续使用盗版软件,以致引发侵权诉讼,损害我县机关形象的,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还应负相应的行政责任。
为促进各县(市、区)软件正版化工作,了解工作进度,确保按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从2005年12月23 日起,每周周五向县政府信息中心上报本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主要针对安装永中Office办公软件和卸载盗版Office软件情况)。
上报方式:传真号码:8130630;
E-Mail:333@sc12345.com
进度表表式附后,或登陆www.suichang.gov.cn的便民公告内下载表格。
联系人:罗美媛,电话:8132560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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