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企业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同时,在购进配件时,维修企业有责任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并保存好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有关机动车维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有车族可以根据条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车主修车,最怕的就是维修人员“暗度陈仓”,采用假冒伪劣配件修理汽车。花了冤枉钱不说,还让自己的行程埋下了安全隐患。新条例明确规定,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有责任从源头把住配件关,如在进货时对配件建立台账等,以便查验。
现在,机动车维修价格已放开,维修企业可根据市场自行定价,车主也可以多处询价选择维修企业。为保证价格透明和公开,新条例规定,维修企业必须公布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也就是说,修车多少钱,要让车主事先知道,以便车主选择。
新车买回家,每隔5000公里都要进行保养。现在,大多数汽车厂家都是免费赠送前面几次的保养,至于以后的保养基本上由车主自己打理,像这类二级维护,还有发动机等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等大维修,新条例都明确规定,维修企业应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如果哪家维修企业违反这一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除了责令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还可对维修企业处以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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